近日,車主朱先生向本報記者爆料,自己的愛車過完年在返回長沙的高速上熄火,差點造成多車追尾。車主後怕地說,“還好運氣好,不然都沒法給你們打這個爆料電話了”。
朱先生稱,自己的車在過完農曆新年後就拖到了4S店,但直到3月3日還沒開始維修。
車停在4S店中遲遲未能維修,是因為雙方關于車輛修理費有所争議。
車主質疑上次已經修過的車,為什麼還會出現這類問題,不同意支付修理費并要求換車,并質疑在發動機裡發現有“鹽”,是人為造成。
4S店則不同意車主更換發動機或換車的要求。4S店表示,發動機裡的“鹽”肯定不是車輛此前來店所放,否則車輛無法繼續行駛幾個月。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潇湘晨報記者與車主一起來到了其購車的上汽通用五菱長沙宏菱4S店。
記者與車主朱先生來到宏菱4S店,說明來意之後,宏菱4S店售後李經理拿出了一個袋子,展示此前從朱先生車内發動機機油蓋上取下來的“鹽”,記者試了一下,确實有點“鹹”。
李經理也拿出了朱先生愛車的所有進廠記錄,以證明4S店方确實沒有“作案動機與時機”。
資料顯示:朱先生的這輛五菱宏光V面包車,于2020年8月購于長沙宏菱4S店。
第一次進廠為2020年11月到店進行了首保,此時車輛行駛裡程為997KM。
第二次進廠為2021年8月,因發動機亮故障燈,朱先生到店更換了凸輪軸位置傳感器,車輛行駛裡程為2968KM。
第三次進廠為2021年10月,車輛因發動機亮機油燈到店進行維修,店内維修人員告知朱先生,在其車上發動機機油蓋上發現不少“鹽狀顆粒”,最後更換了機油蓋,并更換了機油并進行了發動機清洗,此時車輛行駛裡程為3845KM。
直到2022年2月3日,朱先生一家從老家趕回長沙,在高速上車輛熄火,險些造成多車追尾。朱先生花錢将車輛拖到長沙,并在2月7日4S店上班後,将車送到店内維修,當前車輛裡程也剛到4478KM,但雙方就維修費用未能達成一緻。4S店表示,将發動機拆開清洗,并更換零部件,最少需要一千元。
朱先生表示,“自己車輛在去年10月進行了維修,而且這隻是台行駛不到5000KM的車,希望店内能更換發動機”。同時,自己也不可能在發動機裡放“鹽”,來危害自己的安全。同時,引擎蓋平時都是關閉狀态,外人無法打開。
長沙宏菱4S店負責人則表示,4S店内的維修車間是透明的,而且有監控,但幾個月前的監控已查不到。但朱先生的車輛第二次到店與第三次之間有兩個月,同時車輛行駛了近一千公裡,如果是店裡工作人員放“鹽”,車輛不可能堅持“這麼久”才出現故障。記者也向相關售後專家咨詢,也得到了同樣的答案。
經過調解,由于暫時已難以追查到發動機内出現“鹽”的具體原因,雙方都決定各退一步,朱先生支付500元的價格進行維修,而宏菱4S店則承諾将車輛完全修好。
調解完成後,4S店也向記者發來了拆開發動機後的圖片信息,發動機内還發現有“鹽塊”,這也是造成發動機再次出現故障的原因。
最後,我們提醒各位車主,發動機等重要零部件發生故障,要做到檢查仔細,尤其是發現異物,需要及時清理幹淨,不能心存僥幸。
同時,避免在沒有監控的小店進行維修,并盡可能保持在能觀察到車輛維修狀态的地方。也要防止不法商家對車内“加料”,造成小病大修。
汽車後市場上,有個别維修店會針對車輛出現的小故障,就向車主介紹需要“大修”,甚至做小動作來“制造”大修故障。例如,偷偷将車胎紮釘的“眼”放大,需要換胎,車主急用車不得不購買加價胎;或是遇到送修車輛,将某些傳感器松動,告知車主需要更換更貴的零部件等等。這時,應該注意保存故障照片、舊件、單據等關鍵信息證據,以備後期維權時所用。
潇湘晨報記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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