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上墳祭祖,為祭祀大期。由于沒有官方的規範指導和主流意識形态的推介引領,關于清明上墳的禮俗要求,特别是細節上的操作規範,各地不完全一樣。我們讨論一下這個問題,供大家操作與評述。
首先必須清楚,上墳即墓祭,是祭祀活動。對于祭祀活動如何操作,禮儀規範文本《儀禮》《禮記》《朱子家禮》等,都是有明确規定的。就典籍文本的規定來說,清明上墳的講究有以下幾個方面:
1、清明上墳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即一家人一起去,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不宜單個人單獨上墳
一般居民家庭,上墳相當于開祠堂祭祖。按《朱子家禮》的要求,開祠堂叫家祭,到墓地叫墓祭,且規定“墓祭如家祭之儀”,就是說,兩者具體的程序步驟禮儀要求是完全一樣的。一般人家沒有家廟祠堂,所以上墳就是開祠堂。
傳統社會條件下,開祠堂和上墳祭祖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遇到節日,如清明、中元、中秋、冬至、春節等,或者家庭遇到大事,如嫁娶、添丁、進學、升學、任職、升職、參軍、入爵、開業、喪葬等,都必須開祠堂和上墳告慰祖宗,祈求祖宗佑護。
所以,開祠堂祭祖也罷,上墳祭祀也罷,都是家庭的事情,不是個人的事情。按宗法倫理規制,家庭中人,從老太爺開始,各輩已婚人員及其配偶,各輩未成年子女,都是參加人,也是當事人。
祭祀活動的根本保證是家庭傳承,老子上墳不帶兒子,丈夫上墳不帶妻子,哥哥上墳不喊弟弟,就沒意思了。久而久之,家庭情感和精神信仰就沒了。文化也就斷了。
實際生活中,清明期間,兄弟姐妹聚到一起,大人小孩一大陣,上個墳,吃頓飯,交流交流,是很好的操作,也是符合禮儀要求的操作。隻是能做到這樣的,越來越少了。
2、清明上墳應當置祭,即準備祭品祭物
較為規範的或者說較為講究的上墳應當準備祭品祭物。祭品是指敬獻給父母祖宗的飨物,主要是吃的喝的用的,不外乎水果、糕點、食物、食品、煙酒等。準備豬牛羊牲享有點大了,可以有,但一般家庭不必要。各地祭品的構成不同,但大同小異,意思都一樣。祭物是指禮儀操作的必要物品,如桌案、酒器和祭酒、香案和股香等。
現實生活中,焚燒紙錢是上墳的一般模式,較為流行。理解上,對于過世的父母祖宗,直接送錢給你們,想吃什麼?喝什麼?玩什麼?樂什麼?自己花錢自己買,創意也是很好的。但較為講究的上墳,還是置祭為好。置祭是規範禮儀,燒紙是民間習俗。
曆史上,漢代流行墓祭,一直到明清時期都有。漢代的墓祭是,家人親人,親朋親友等,到墓地舉行墓祭活動,完事後,将祭品當場吃掉喝掉,然後回家。所以,墓祭的祭品是可以吃喝的,也是可以帶回的,不必擔心,沒有忌諱。
3、清明上墳應該有主祭人,主祭人必須禱告
俗話說,“人無頭不走,鳥無頭不飛”,作為一個群體,不管大小,都要有一個頭。上墳的頭就是“主祭人”。按禮俗,一般以老大為“主祭人”。古時候講究,“主祭人”必須是家主;現在根據實際,可以是長兄長姐。推舉家庭最有權威的或者貢獻最大的那個人為“主祭人”,也可以。
“主祭人”必須禱告。禱告詞可雅可俗,體材不限。可以是韻文、骈文、詩體、歌行體,也可以是散文體或三字四字等短語組合;拉家常、說大白話也行。根據自己的家庭及人員情況确定。
禱告内容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參加人員情況彙報,來了哪些人;二是過去成績彙報,即家庭和人員取得哪些成績,作出了哪些貢獻,感謝教誨等;三是未來展望彙報,即今後的打算和奮鬥目标等;四是告慰彙報,即祈求父母祖宗,保佑在世生靈,家業興旺,子孫繁茂等。
對于禱告和禱告詞,有條件講究的可以雅緻一些,文化水平達不到更高要求的,可以随意一些。感情到了就行,意思到了就好,可以用一般生活話語。有話則長,無話則短,不必拘束。
4、清明上墳應當按秩序行禮,男女有别、長幼有教、親疏有份
禱告結束,“主祭人”帶頭行禮,其他人按次序依次行禮。
任何時候,隻要講禮儀,就要按規定來做。規範禮儀和民間習俗是怎麼規定的,就怎麼操作。不要越禮違禮。
禮儀的根本是發自内心的情感,如果沒有這份情義,就算了;禮儀的核心是對别人的尊敬和尊重,如果沒有這份心意,就算了;禮儀的形式是每個人都有特定的位置和位分,如果不想遵守,就算了。
别忘了!那個組織上墳活動的牽頭人别忘了,上墳結束,大家一起到家裡或者飯店,吃頓飯。熱鬧熱鬧。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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