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某洗滌用品公司面試,約好的3點半,提前10分鐘到面試辦公室,簽完到後讓等着。
等了6分鐘後,又來了一位男士,也是過來面試,該面試的男士簽完到就直接進辦公室面試。這個過程都沒有人過來解釋一下,問負責簽到的小姑娘,答複說該男士預約的時間早,隻不過遲到了,所以就讓他先進行面試。問預約的幾點呢,說預約的3點。
聽到回答後,愣住。面試者遲到28分鐘,為什麼要遲到的面試者先面。而和我預約的面試時間還差2分鐘,而且我先到的辦公室,為啥讓我等?他遲到的時間為什麼讓我來買單?契約精神何在?上一位面試者遲到,下一個也要跟着等,這個面試要不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