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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官網消息,根據《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自2019年2月28日起,取消湖州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6家旅行社的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同時,根據《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自2019年2月28日起,注銷洛陽新繹國際旅行社有限公、盤錦綠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廈門音樂島酒店旅業有限公司、新疆光大旅行社有限公司4家旅行社的旅行社業務。
2009年1月21日,《旅行社條例》由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7日,《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封面記者注意到,根據《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經營出國旅遊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取得國際旅行社資格滿1年;(二)經營入境旅遊業務有突出業績;(三)經營期間無重大違法行為和重大服務質量問題。
組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遊行政部門可以暫停其經營出國旅遊業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一)入境旅遊業績下降的;(二)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開展出國旅遊業務的;(三)因出國旅遊服務質量問題被投訴并經查實的;(四)有逃彙、非法套彙行為的;(五)以旅遊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六)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認定的影響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秩序的其他行為。
此外,組團社違反《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規定,不為旅遊團隊安排專職領隊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其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多次不安排專職領隊的,并取消其出國旅遊業務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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