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廖某某、梁某某在菜市場門口,采取搭讪閑聊方式,向71歲的劉大媽介紹治療腰間盤突出症的“神藥”,誘騙其以人民币10500元的價格向李某某購買了山茱萸幹果肉1.94斤(價值人民币30.07元)。同月22日,李某某、梁某某在市場附近以同樣方式,騙取趙大爺人民币200元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後,劉大媽、趙大爺損失全部被追回。近日,海珠區人民法院以犯詐騙罪分别判處李某某、廖某某、梁某某十一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處罰金一萬元。(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海法宣)
來源: 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