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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學校的平闆電腦,就能變“智慧”嗎?
近日,山西一中學以是否購買平闆電腦為标準劃分“智慧班”和普通班一事,引發熱議。據群衆反映,學校向家長推銷與第三方公司合作的“智慧課堂”,誘導家長購買平闆電腦資源服務,繳納費用8800元可将學生劃入“智慧班”。不少家長雖然心有抵觸,但為了讓孩子分個好班,隻好硬着頭皮掏腰包。
家長與山西龍之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
學生想進“智慧班”,得先交8800元買平闆電腦。一台輔助學習的電子設備,竟成了把學生分成三六九等的工具,有失教育公平,有違教育本義。
然而,如此操作也并非個例:2022年7月,雲南思茅某中學以是否購買5800元的平闆電腦劃分“智慧班”和“傳統班”,被責令退還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6月,湖南某小學要求購買某品牌平闆電腦,後在家長的舉報下被制止;此前,還有多地學校因要求學生花錢買平闆電腦被曝光,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國家保障全體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于法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确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中強調,“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中也明确,“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三令五申禁止,卻偏偏有人“頂風作案”,把教育當“生意”,把學生和家長當“韭菜”。時代在發展,利用信息化進行教育改革創新原本是好事,但信息化不等于商品化,不該将成本轉嫁給學生和家長,把難以支付“平闆資源費”的學生拒之門外。如何分班應該根據孩子的優勢、興趣因材施教,而不是根據家長錢包的薄厚因“财”施教。
堅決杜絕“買平闆電腦進智慧班”亂象,有關部門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叫停、治理各種收費亂象,讓優質教育惠及每個孩子,守好教育公平的底線。
當然,“巧立名目”強制推銷的背後,是否有腐敗的滋生?采購相關人員與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存在受賄或者利用影響力受賄等違法犯罪問題?這些也需嚴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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