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9月12日發布《關于三亞鹿回頭旅遊區開發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海南新佳旅業開發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破産重整案競争選任管理人的公告》。公告顯示,三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半山半島項目開發商三亞鹿回頭旅遊區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新佳旅業開發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共計12家企業進行破産重整申請,并将采取競争方式選任符合規定的1家中介機構擔任12家公司的管理人。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8月27日、8月31日分别裁定受理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吉陽區稅務局對以下12家公司的破産重整申請:三亞鹿回頭旅遊區開發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三亞潤豐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三亞鹿璟實業有限公司、三亞鹿南實業有限公司、三亞鹿灣實業有限公司、三亞鹿海實業有限公司、三亞萬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新佳旅業開發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三亞鹿洲實業有限公司、三亞鹿辰實業有限公司、三亞鹿影實業有限公司、三亞東海旭日酒店有限公司)。
半山半島項目作為三亞市知名的房地産項目,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引發一系列問題。自2015年起,由于無力償還來自多家金融機構的抵押貸款,半山半島項目先後被多家法院和稅務機關查封。此外,項目還存在欠繳稅款、銷售被查封房源等情形。
2018年8月13日、21日,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吉陽區稅務局以不能繳納所欠稅款,且已嚴重資不抵債,但具有重整價值和可能為由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對項目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涉及半山半島項目開發的12家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尚有部分未開發土地,仍具有較大商業價值,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受理對其進行重整的申請。
破産重整是企業破産法新引入的一項制度,是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産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财務困境、恢複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黃學文介紹,企業進入重整程序之後,将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制定切實可行的重整方案以明确資産和負債情況,确定清償方案。采用破産重整程序能夠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實現各方利益平衡。“住房問題涉及老百姓基本生存權,法律一定會給予最大的保護。”
三亞市法制辦公室行政複議與執法監督科科長黎永忠指出,破産重整将中止被抵押房地産的拍賣程序,引入戰略投資人使半山半島項目存量資産能夠得到有效盤活,使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護。
三亞市委市政府表示已成立專項工作協調小組,将依照法律程序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破産重整工作,從盤活項目存量資産的角度,對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給予支持;積極配合法院做好債權人、債務人的協調工作。
“我們希望通過法院破産重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購房人、債權人及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化解金融風險,從根本上解決半山半島項目困境問題。”三亞市副市長王鐵明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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