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挂單位買社保,和别人交的有什麼區别?#
不上班挂靠單位買社保,和單位職工和個人自己繳費有什麼區别?這個區别當然是比較大的,最大的區别就是自己要承擔全部的繳費金額,而且還要比自己繳費多好幾個百分點。在目前在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城鎮職工社保不受限制的情形下,我是不贊成挂靠單位繳納社保的。
挂靠單位繳納社保,隻有兩種情形下采取挂靠的方式更為合适,一是想在異地繳納社保的人員,而在當地是不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當地繳納社保的;二是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如果自己繳納社保,需要到55歲才能辦理退休,而挂靠單位繳納,女職工可以享受單位女職工50歲的辦理退休待遇。
不上班挂靠單位繳納社保,與本單位的在崗職工相比,雖然隻是挂靠關系,但必須要按照本單位職工的方式進行繳費。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由單位繳納職工社保的,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五大社會保險。
如果屬于本單位的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是由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比例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24%,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16%,職工個人隻繳納8%;醫療保險總的繳費比例為8%,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6%,職工個人隻繳納2%;失業保險總的繳費比例為1%,單位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0.5%;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用繳納。
挂靠單位繳納職工社保,由于隻是挂靠關系,用人單位要為其辦理本單位職工的一系列資料,比如勞動合同、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而且人力資源部門每年也要辦理繳費增員等,所有的資料都要和在職職工一樣,繳費的基數要按照挂靠單位的規定來執行。
目前對于職工的繳費必須要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不管繳費基數有多高,職工個人都隻承擔個人繳費,這對在職工來講,隻有好處沒有任何不利之處。但挂靠單位繳費的人,從本質上隻是挂靠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個人基本上不能選擇繳費的檔次,單位怎麼繳費的,個人也是要按照單位的規定繳費。
如果挂靠的人要按照60%的标準繳費,那麼單位在制作本人的工資基數時,必須要按照低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标準的來制定,才能按照60%的标準來繳納社保,與職工最大的區别就是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比如繳費基數為5000元,單位職工個人每月隻承擔養老保險費用400元,醫療保險費用100元,失業保險費用25元,每月從工資中扣除525元,但挂靠單位繳費的人,每月需要承擔養老保險費用1200元,醫療保險費用400元,失業保險費50元,每月需要向單位繳納社保費用1650元,大概比其他職工每月多繳納費用1125元。
如果不是挂靠單位繳費而是自己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繳費,仍然是按照每月5000元作為繳費基數,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20%,比挂靠單位少4個百分點,每月繳納養老保險費1000元,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是8%,每月繳費400元,不繳納失業保險,這樣每月繳納社保費用1400元,每月挂靠單位繳納的1650元,減少250元,每年減少3000元,如果按照繳費15年來計算,要累計減少繳費45000元,這是一筆巨大的數字。
如果把這節約的45000元用來增加繳費年限,可以多繳費3年多,多繳費3年多每月增加的養老金在300元以上,這對個人是非常劃算的,不但養老金會增加,就是今後國家調整基本養老金也會增加調整的養老金金額。
綜上所述,挂靠單位繳費和其他職工的最大區别就是要全額承擔繳費金額,同時還有法律方面的風險;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相比,養老保險要多增加4%的繳費比例,要多繳納失業保險,累計要多增加4.5%的繳費比例,在沒有特殊需求的前提下,不建議挂靠單位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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