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就高鐵退票費收20%是否合理提出質疑和看法。
他認為目前高鐵退票費需要承擔違約金,那相對的鐵路部門延遲發車、取消發車是不是也要承擔違約金呢?如果退的票又用相同的價格賣出去,這個票是不是就不需要收取退票費了。
目前高鐵的退票手續費是這樣的:
1、開車前的24小時以内,退票需要收取20%的退票費;
2、開車前的24小時到48小時,退票需要收取10%的退票費;
3、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票需要收取5%的退票費;
4、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的,是不需要收取退票費的。
對于目前的退票費方式,很多人都覺得不合理。
有網友認為:發車前退票,并不影響車票的再次出售,為什麼要收取高達20%的手續費呢。
有的網友認為:從平等角度來看,如果要收取這麼高的退票費,那麼對應的也要向乘客支付晚點費、停運費。
事實上,已經有城市開放免費退票了,為了配合天津防疫防控政策,天津地區從2022年1月11日開始,旅客已購乘車站為天津地區車站的各次列車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
尤其在當前疫情重來的當下,是否要出台新的退還票政策,作為買票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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