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孫婷婷
通訊員 董星星
實習生 祁玥鑫 劉昱圻
兒子和兒媳鬧離婚,為了挽回兒媳王女士(化姓),婆婆李女士(化姓)多次給兒媳發紅包,奈何未能挽回小兩口的婚姻。李女士說,發出的紅包都是多年積攢的積蓄,希望王女士能夠退還。2022年5月12日,經過武漢市新洲區三店人民法庭法官的調解,王女士退還了1.7萬元紅包。
李女士今年61歲,2022年5月中旬,她陪着兒子來到了三店人民法庭,當天兒子與兒媳王女士商議離婚。經法官調解,小兩口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自願離婚,婚生女跟随王女士生活。
調解結束後,李女士卻獨自坐在調解室,滿臉愁容。法官見狀詢問緣由。李女士說,當初,小兩口是經人介紹相識才結婚的,婚後,兩人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吵架。自2021年5月起,兩人就開始分居,期間多次鬧離婚。擔心兩人的婚姻狀況,李女士多次給王女士發紅包。李女士說,自己是個農民,靠務農賺錢,紅包的錢都是她這些年辛辛苦苦積攢的。現在兒子離婚了,希望王女士可以把錢還給她。
李女士補充道,之前她也多次找了王女士說明情況,但王女士說錢都被她花完了,不能還。得知了情況後,法官又找到了王女士向其說明李女士的情況,經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王女士願意退還紅包,并且當場退還了1.7萬元。5月17日上午,李女士特意帶着感謝信,專程來到三店人民法庭,對承辦法官表示感謝。
法官提醒,贈與财産的權利一旦轉移,不可任意撤銷,贈與人将自己名下财産贈予他人時,務必慎重考慮。贈與他人财産,特别是附義務贈與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對贈與财産的範圍、移轉時間、方式以及受贈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等内容進行明确約定。如果受贈人不履行所附義務,贈與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及時行使撤銷權。
來源: 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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