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3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介紹山東消防救援隊伍改革發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山東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董新明介紹,自2021年4月29日新修改《消防法》實施以來,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等制度就已經在全省範圍内全面實行,全省累計有426家單位通過申請獲得消防安全行政許可證。
新的告知承諾管理制度,将辦事程序由先檢查後發證,調整為先發證後核查,就是說場所負責人承諾本場所符合消防安全标準即可開業,而不用待消防部門檢查合格後再開業。依法予以受理的,當場出具受理憑證,并于1個工作日内辦理消防安全行政許可證。辦理時間從原來的十五天,壓縮到一天,實現了申報材料“瘦身”和辦理時限“提速”。
消防監督人員會在作出承諾之後的20日内對承諾單位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現場核查判定不合格的,消防救援部門将依法責令停産停業并處罰款,同時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撤銷許可,且與單位、法人信用體系挂鈎,納入聯合信用懲戒,失信人員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諾制。
閃電新聞記者 高于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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