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紅包是表達心意的獨特方式從實體紅包到微信紅包從逢年過節到成為常态
越來越多的紅包玩法帶來新奇體驗的同時也成為重要的社交日常這個春節你收到了多少紅包?
但是,收紅包也要警惕發紅包的對象和紅包額度,今天分享的案例就是一起主管收取“紅包”,被公司開除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例。
案 情 簡 介
大林自2007年起進入豐豐快遞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從事運營操作類崗位,并于2018年将勞動關系轉入豐豐快遞公司,擔任主管。2020年5月,公司員工向公司工會反映大林任主管期間向員工收取财物。豐豐快遞公司立即予以調查,發現大林在3月分别通過微信領取了下屬小劉的1000元紅包和小張的500元紅包。公司分别對大林、小劉和小張進行談話并形成了溝通筆錄。筆錄顯示,大林自認對公司的《獎勵與處罰管理規定》、《業務處罰管理規定》已經簽收并知曉,但否認有向下屬員工要錢的行為:收取的1000元是其借給小劉的,所以要回了。小張也曾向其借生活費, 500元紅包也是還款。
小劉表示系大林主動打電話聯系說可以給她當月的C類補貼1500元,但是拿到後需要回給大林1000元。小張表示當月其拿到了C類補貼,但大林聯系他說補貼給多了,要回給大林1000元,小張覺得大林要的太多了就隻回了500元。豐豐快遞公司認為大林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解除了與大林的勞動合同。大林認為公司系違法解除,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7萬餘元。仲裁委未支持大林的請求,大林不服仲裁裁決結果,起訴至法院。
庭 審 交 鋒
大林訴稱
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紙質版曾發放給大林。小劉和小張均是其下屬,大林沒有索賄行為。小劉的老公因被大林開除了,所以雙方有了過節。小劉出現問題件後,通過私下和客戶協商達成了和解,小劉也賠錢給了客戶。小劉賠錢後說沒有生活費了遂向大林借款,大林當天給了小劉1000元的現金,這是純粹的私人經濟往來,與工作無關,小劉後來轉賬的1000元就是還款。大林還借過錢給其他同事,小張也是找大林借生活費,才有了後來500元的還款。均系現金交付且金額較小,所以沒有收條和轉賬記錄,無法提供證據證明上述借款往來。豐豐快遞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除了大林的勞動關系,系違法解除,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豐豐快遞公司辯稱
不同意支付大林賠償金。大林自認有收到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紙質版,大林私自處理問題件,授意下屬欺瞞作假、索賄的行為均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豐豐快遞公司以大林違反了公司有關“未按公司要求上報問題件,隐藏、私自處理問題件”、“管理者授意、指令下屬或他人違背誠信、欺瞞作假”、“在公司内部索賄、行賄、受賄”的規定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合理合法,系合法解除。
法 院 認 為
豐豐快遞公司主張因大林違反了“未按公司要求上報問題件,隐藏、私自處理問題件”、“管理者授意、指令下屬或他人違背誠信、欺瞞作假”、“在公司内部索賄、行賄、受賄”的規定解除了與大林的勞動合同,大林主張自己不存在上述情況。根據證據顯示,有員工向豐豐快遞公司舉報大林索要錢款,且根據微信截圖顯示,大林确實有收取下屬微信紅包的情況,雖大林稱該行為系下屬歸還其借款,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該主張,且大林對于上述所謂借款發生的具體情形表述不一,故對大林的該主張法院難以采信。
微信截圖與豐豐快遞公司和小劉及小張的溝通筆錄亦可以相互印證,根據溝通筆錄記載,大林曾以C類補貼為由分别要求其下屬小劉、小張給大林微信轉賬。大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作為一名員工的最基本職業操守,豐豐快遞公司據此解除了與大林的勞動關系并無不妥,大林要求豐豐快遞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決,駁回大林的訴訟請求。
法 官 說 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應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去,引導員工增強職業道德和遵守職業紀律的觀念,構建和諧的上下級關系;企業也需要建立常态化的監督機制,通過規範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來更好地保障自身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工作中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嚴以律己,切勿抱有僥幸心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單位、下屬員工的利益,切莫行差踏錯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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