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青雲】嬰幼兒配方奶粉消費和母乳喂養就像是跷跷闆的兩端,此起必然彼伏。有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嬰幼兒奶粉市場銷售額達到2221億,同比增長18%。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最新調查顯示,我國6個月内嬰兒純母乳喂養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而跷跷闆兩端背後的較量從未停止,一方暗潮湧動,一方奔走疾呼。近日,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攜專家舉辦了母乳喂養的媒體研讨沙龍,會上專家們指出,我國母乳喂養狀況堪憂,其中鋪天蓋地的奶粉廣告“功不可沒”,尤其是嬰幼兒配方奶粉廠商宣傳其奶粉“接近母乳”。專家認為,“接近母乳”這種打擦邊球的宣傳很容易誘導年輕父母放棄母乳喂養,且涉嫌違反廣告法。
聖元、貝因美、惠氏等宣稱其産品“源于母乳”“近母乳”等
6個月以内嬰兒的“第一口奶”素來是兵家必争之地。據了解,配方奶粉根據嬰兒的适用年齡分為 1 段、2 段、3 段。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專家說到:“我們調研的時候發現有廠商把 1、2、3 段奶粉擺在一起,而且說‘科技還原母愛’。這讓一個年輕媽媽去買奶粉的時候,對她是不是有很大的吸引力。這就是變相的宣傳,很容易給年輕父母誘導。”
該法律專家強調,宣稱成分接近母乳,或者專業于母乳研究都屬于打擦邊球的行為。環球健康記者調查發現,宣傳中含有“近母乳”、“緻力于母乳研究”等類似說法企業不在少數。
比如聖元官網在對聖特拉慕幼兒配方洋奶粉(12-36月齡,3段)的介紹标簽中就有“近母乳”一詞。
(圖片來源于聖元官網)
惠氏啟賦官網介紹啟賦蘊淳兒童配方調制乳粉:“靈感源于母乳研究”。
(圖片來源于惠氏啟賦官網)
貝因美在臻愛系列配方奶粉的介紹中,表示該奶粉的配比與母乳類似,試圖讓人産生“接近母乳”的聯想。
(圖片來源:貝因美官網)
貝因美菁愛系列配方奶粉注明添加了“母乳中天然存在的免疫抗體物質LF-免疫因子(乳鐵蛋白)”,并表示”對寶寶的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圖片來源:貝因美官網)
另外,貝因美冠寶嬰幼兒配方奶粉的介紹中也有“緻力于母乳研究”等字眼。
(圖片來源:貝因美官網)
還有最近營銷動作不斷的伊利“金領冠”也一直在走“母乳化”的道路。據了解,伊利稱在2003年就開始研究中國母乳特點,且自稱建成了中國首個企業母乳研究數據庫。過去,伊利因對外稱是“中國市場上唯一以中國母乳為标準而設計的嬰幼兒奶粉,貼近天然母乳,成功實現了脂肪的母乳化,也代表了中國母乳化研究的最高水平。”而被媒體曝光。如今,伊利仍然宣稱“在國内展開了17年母乳研究,伊利奶粉金領冠的誕生正是來源于此。”
專家:配方奶粉“接近母乳”不可能
配方奶粉有意無意地蹭“母乳”的标簽。那麼,人工調制的配方奶粉真的可以接近母乳嗎?
“母乳的成分相當複雜,其中大概有一千種左右的蛋白質,例如氨基酸促進寶寶成長發育,活性成分幫助寶寶抗菌、抗病毒、增強免疫力。”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研究員表示,母乳成分的含量受到的精密調控,是一種完全一對一的匹配。這種匹配是很難以複制的,至少是目前科學範疇内難以複制和模仿的。
該研究員解釋,哺乳動物的蛋白具有一定的同源性,都叫B酪蛋白。我們在配方奶粉中見到的酪蛋白是牛源的,我們母乳是人源的,人源的B酪蛋白和牛源B酪蛋白同源性隻有60%不到。雖然乳汁都存在同一種東西,它實際上不同動物之間差異還是很大的。
“無論任何人告訴你配方奶類似母乳,請你千萬不要相信他。母乳到底有多少成分我們都還沒有搞清楚,怎麼說類似呢?”北京大學國際醫院NICU護士長陳蘭蘭說到。
那麼,配方奶粉中添加母乳中的類似物質,是否可以離母乳更進一步呢?
“配方奶粉目前不可能和母乳一樣。”北京協和醫院兒科教授丁國芳對環球健康記者表示,配方奶粉“母乳化”,隻是個相對的概念。
“依據母乳中的營養成分,在配方奶粉中添加一些類似物質,未必能夠使兩者在吸收和利用上完全一樣。”她強調,有些母乳中的成分目前是很難添加到配方奶粉中的,如一些生物活性物質和免疫球蛋白等。
此外,添加類母乳成分的物質是否如乳企宣傳的那樣,可以讓寶寶更聰明更健康呢?丁國芳教授表示,配方奶粉中添加母乳中的一些成分,理論上講對孩子的成長是有益的。但添加的工藝和添加的量是否能夠達到和母乳同樣的吸收利用效果,還需要有臨床研究的證據支持。
“隻能說正在向着母乳成分的配方努力!比純牛奶已經改良了很多,但想和母乳一樣還差的不是一星半點。”丁國芳教授說到。
《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舊法廢止新法斷檔 或緻配方奶廣告猛增
事實上,企業打擦邊球,并非沒有法律制度對其進行監管。
1995年頒布的《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中,對母乳代用品廣告有嚴格的規定:禁止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雜志、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傳播媒介上進行母乳代用品的宣傳,包括播放、刊登有關母乳代用品的報道、文章和圖片。母乳代用品産品包裝标簽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類似的名詞。所謂“母乳代用品”,是指以嬰兒為對象的嬰兒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場上以嬰兒為對象銷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經改制或不經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或乳制品、食品和飲料,包括瓶裝輔助食品、奶瓶和奶嘴。
此前曾有企業因“打擦邊球”宣傳被處罰。如2016年3月,“母嬰之家”APP在銷售“德國愛他美Aptamil Pre初段嬰兒奶粉”時稱其營養成分和母乳無限接近,被工商部門罰款20萬元。理由是“無限”一詞表明其與母乳幾乎毫無差别,該用語實則上是暗示其奶粉可以替代母乳,很有可能會誤導廣大新手爸爸媽媽們,認為奶粉喂養和母乳喂養是一樣的。
遺憾的是,該《辦法》已于2017年12月5日廢止,新的《母乳代用品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2011年發布征求意見,8年過去了該辦法仍未未正式出台。目前隻有《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和《廣告法》中有一些與規範母乳代用品銷售行為相關的條款,尚缺乏一部全面規範母乳代用品銷售辦法的專門立法。
例如2015 年修訂的《廣告法》中規定,禁止在大衆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這是我國首次在《廣告法》層面對于母乳代用品做了廣告上的限制。”上述法律專家表示,奶粉的廣告不能宣稱奶粉優于母乳、可以替代母乳,或者說裡面的成分接近母乳,這就是“全部或者部分”的含義。
《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中規定,醫療、保健機構不得向孕産婦和嬰兒家庭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母乳代用品生産者、銷售者不得向醫療、保健機構贈送産品樣品或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資料。
2018年實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中也隻有一條籠統的規定:禁止利用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進行誇大宣傳和聲稱,誤導消費者。
顯然,以上法律法規中對母乳代用品銷售行為的規範,距離《辦法》的細緻要求還相去甚遠。而缺少了詳細的“明令禁止”,就給母乳代用品的營銷留下了巨大的“發揮空間”。記者發現,近兩年配方奶粉廣告呈井噴狀态,各大乳企“花式”營銷,例如冠名各大親子、母嬰、夫妻檔綜藝,植入各種熱門電視劇,除此之外,戶外、商場、電梯……奶粉廣告無孔不入。其中很多奶粉廠商把宣傳點放在了“奶粉跟母乳差不多”,或者試圖将配方奶粉跟母乳扯上聯系。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兒童發展中心主任杜智鑫表示,在當前情況下我們需要一個與時俱進的法規來約束母乳代用品過度促銷,遏制其對母親們選擇母乳代用品的誤導。
“我們需要支持母乳喂養的政策,更重要的是管制奶粉廣告和促銷。”首都兒科研究所研究員張淑一表示,母乳喂養的保護政策并不明朗,怎樣保護母乳喂養,還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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