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于人們來說是遮風避雨的港灣,也是帶給人們安全感的存在。每一個新組成的小家庭,幾乎都會購置新的房産。如今,人們結婚的前提往往都會提到房子,車子以及彩禮,一些女方家庭會要求将女方的名字加在房産證上,或者在購房時直接寫女方的名字,這也是對男方态度的考驗之一。當然,不乏一些圖謀不軌的人,想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在别人的房産證上,就是貪圖别人的财産。
如今,房産證上無論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決定性作用了。以前房産證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屬于誰的時代已經過去,因為在社會的發展過程當中,針對于房産問題,出現了不少糾紛問題,而國家也在發展當中不斷完善這些問題的處理辦法。
房産證上的名字如今已經不再具有絕對的法律效力,房産具體是屬于誰的,要分情況而定,具體可分為四種情況。
首先,如果,房子的錢是由雙方父母共同支持的,這種情況下,如果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在他們離婚之後,這套房應該按照雙方父母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分割。
如今的大多數人在結婚的時候都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購買房子,父母出資為一個小家庭購買一套房産的情況是非常常見的,而這套房一般來說都會直接寫新人的名字,但最終房産的所屬權還是要按照出資人以出資比例來确定。
第二種情況是,房産是由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的父母全款購買的,這種情況下,無論他們婚後發生了什麼,這套房産都是屬于出資方父母的。
對于沒有出資的另一半而言,他在結婚期間有居住權,但如果兩人離婚,涉及到房産的分配問題,他是沒有辦法獲得的。
不過這種情況也會出現例外,夫妻雙方在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往往都會産生很深的感情,如果兩人分開後,擁有房産的一方願意割讓一部分房産,或者将房産全部轉讓給另外一方,這也是可以的。不過這種情況是很少發生的。
第三種情況是,夫妻雙方在付完首付之後共同支付貸款,這種情況下,房子就是屬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所有的财産,首付是夫妻兩人共同支付的,貸款也是兩人結婚之後一起還的。
那麼如果離了婚,房子也會被作為婚内财産平均分割給兩人,這種情況看起來非常公平,既然是兩人共同努力得來的房産,離婚之後也應該帶走自己應得的那一半。
第四種情況是,現在大多數家庭的普遍情況,也就是夫妻兩人在結婚之前,有一方的父母為其貸款購買了房子。這種情況下,房子的首付肯定是房産證上的所屬人或者及家人支付的,那麼這套房也就是屬于他們的。
當然,貸款購房就意味着每個月都需要還貸,如果夫妻兩人結婚之後,還需要共同還貸款,在分割房産時,共同還貸的那一部分就會被按夫妻共同财産來平均分配。
現在人們的房産問題解決得越來越明白,不會出現誰吃虧的情況。不過,人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父母全款購買了房産,另一方即便出了裝修的費用,針對于房産的分割問題也起不到絲毫的作用。
房子的所屬權與出資人是挂鈎的,也就是說,誰在購買房産的時候出了錢,誰就有房子的所屬權,與房産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其實關系不大。
為了孩子的婚姻問題,不少父母傾盡了心血,尤其是針對于農村地區的父母而言,如果沒有在城市裡購買到一套房産,孩子的婚姻問題很難解決,所以,不少農村地區的父母要更加辛苦,更加努力。
如今,随着國家的宏觀調控,房價雖然仍處于高位狀态,但已經有了下降的趨勢,随着房價的下跌,未來為孩子準備婚房的人會更多。
針對于房産的分割問題,目前,這些規定相對而言已經非常公平了,有效地減少了人們之間的糾紛問題。而對于單方出資購買房産的人們來說,在添加對方的名字方面也不用太過忌憚。
畢竟如今添加名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真的隻剩下了表明“态度問題”的作用,不論是婚前的矛盾還是婚後的矛盾,都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對于要結婚的人們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