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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21:53
電動車為市民短距離出行提供了不小的便利,不過有的市民在騎行時為了方便,有時會兩人甚至三人同騎一輛電動車,殊不知這不僅有安全隐患還是違法行為!
2月22日,在鎮海區的雄鎮路與威海路附近,一輛直行的電動車差點與另一輛過馬路的電動車撞上,由于避讓不及,兩邊都是連人帶車摔倒在地。交警在處理事故時發現,其中一輛電動車居然搭載了四人。
鎮海交警大隊蛟川中隊指導員姚輝介紹說,這輛直行的電瓶車是由一名孕婦駕駛的車子,前面還站着一個孩子,電瓶車後座,坐了一個女子,懷裡也抱着個孩子,車上一共四個人。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規定,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現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并且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所幸當時兩輛電動車的車速都不快,隻有部分人員輕微擦傷,并無大礙。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非機動車超載不但違法,還存在安全隐患,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出行。
(素材來源:甯波廣電集團電視頻道群 實習編輯: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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