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親生子女如果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構成拐賣兒童罪。
拐賣兒童罪,是指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40條規定了對該罪的量刑幅度是由最輕的5年到最重的死刑,可見我國對該罪的重視和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