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的認定是指犯罪分子因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錢和物品。而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将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财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因此非法所得應該按照非法行為所得到的的數額進行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九條沒收财産的範圍沒收财産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财産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财産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在判處沒收财産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财産。第六十條以沒收的财産償還債務沒收财産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财産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