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曾祖父就是母親的祖父,也即外祖父的父親。
親戚一詞通常用于稱呼與自己家庭有婚姻關系的親屬。最初的親戚是指内親外戚,主要是對母親、妻子一方親屬的稱謂。親戚一詞泛指與自己的家庭關系比較疏遠的親屬。因其含義模糊而不被用作法律術語。
親屬的概念比家庭成員要廣得多,家庭成員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系的親屬。如夫妻、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姐妹等,我國法律規定他們相互間具有權利和義務,因此他們都是家庭成員。判斷是否家庭成員并不以共同生活為标準。
外曾祖父就是母親的祖父,也即外祖父的父親。
親戚一詞通常用于稱呼與自己家庭有婚姻關系的親屬。最初的親戚是指内親外戚,主要是對母親、妻子一方親屬的稱謂。親戚一詞泛指與自己的家庭關系比較疏遠的親屬。因其含義模糊而不被用作法律術語。
親屬的概念比家庭成員要廣得多,家庭成員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系的親屬。如夫妻、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姐妹等,我國法律規定他們相互間具有權利和義務,因此他們都是家庭成員。判斷是否家庭成員并不以共同生活為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