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結婚查詢方式包括網上查詢、電話查詢及辦事現場查詢等。商戶申請複議的時候,還可以注明用郵寄的方式送達行政複議結果書。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讨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确鑿,适用依據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确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确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适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