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車票是提前15天退票不收退票手續費。
2、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3、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内,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4、乘客需在票面載明的開車時間前30分鐘到車站辦理,退還全部票價,核收退票費。特殊情況經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站長同意的,可在開車後2小時内辦理。團體旅客請不晚于開車前48小時。
原票使用現金購票的,應退票款退還現金。原票在鐵路售票窗口使用銀行卡購票或者在網站使用在線支付工具購票的,按發卡銀行或在線支付工具相關規定,應退票款在規定時間退回原購票時所使用的銀行卡或在線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