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分母分數相加減,先通分,即運用分數的基本性質,分數的分子和分母同時乘或者除以相同的數(零除外),分數的大小不變。
将異分母分數轉化為同分母分數,改變其分數單位而大小不變,再按同分母分數相加減去計算,最後能約分的要約分。
例1:3/4+5/7=21/28+20/28=21+20/28=41/28(先通分,找到4與7的最小公倍數,為28,然後進行等大小變換,都變為分母為28的分數,然後進行同分母分數相加減運算。)。
例2:7/8-1/4=7/8-2/8=7-2/8=5/8(先通分,找到4與8的最小公倍數,為8,然後進行等大小變換,都變為分母為8的分數,然後進行同分母分數相加減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