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遺産的範圍的财産有:
1、死者與他人共有财産中屬于他人所有的财産部分;
2、被繼承人生前已贈給他人的财産,以及租借他人的财産;
3、被繼承人生前隻享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财産;
4、被繼承人的某些不可轉讓的人身性質的财産權。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産時,應當予以照顧。
不屬于遺産的範圍的财産有:
1、死者與他人共有财産中屬于他人所有的财産部分;
2、被繼承人生前已贈給他人的财産,以及租借他人的财産;
3、被繼承人生前隻享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财産;
4、被繼承人的某些不可轉讓的人身性質的财産權。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産時,應當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