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去起訴離婚的程序是: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5、經過法庭審理的程序後,法院作出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在我國規定去起訴離婚的程序是: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5、經過法庭審理的程序後,法院作出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