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詞”,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存在、變化的詞,如: 走(walk)、笑(laugh)、有(have)、在(lie)、看(see)、寫(write)、飛(fly)、落(land)、保護(protect)、開始(start)、起來(wake)、上去(up)。
2、動詞通常充當句子的謂語或後接描述性補語充當謂語中心,表示主語的動作、存在、變化,或主語對賓語的動作,态度。如“他來了。”(He arrived)(不及物,表示主語的動态)“我們熱愛祖國”(We love our motherland)(主語跟着賓語,表示主語對賓語的态度)
3、動詞可以受副詞“不”修飾。隻有少數表心理活動的動詞和一些能願動詞能夠前加程度副詞,例如能說“很怕他”、“很喜歡他”、“很羨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