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直系親屬是指有着直接的血緣關系的親屬。直系親屬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和直系晚輩血親。
直系親屬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五條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為近親屬。而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直系親屬定義和範圍都比較模糊,一般認為直系親屬範圍要廣于直系血親主要分為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拟制血親。直系血親隻包括自然血親,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直系親屬,還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親。
而且對于直系親屬是否包括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價值判斷的結果沒有一個固定範圍。我國的民法典是以血親之間的帶來計算親屬關系的遠近。代的計算方法為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為一代,然後有自己向上或向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