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幻想着,在一起是多美好,但好遙遠,好漂渺。女人最完美的戀愛生活,是永遠被20歲的男孩子仰望,跟30來歲的男人戀愛,被40來歲的男人愛着,與50來歲的男人讨論人生。這話好像是作家張小娴說的。
看來,我也該知足了。最近看電影《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裡面一句台詞很觸動我:“在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比得上一個孩子暗中懷有的不為人所覺察的愛情,因為這種愛情不抱希望,低聲下氣,曲意逢迎,委身屈從,熱情奔放。”
想一想,我已經昏昏沉沉地過了一年,我沒有這麼多時間浪費。但我就是願意和他在一起,那種感覺好溫暖。
我就是願意錯下去。但想到最終的結果,真的不值。我以為我有機會赢得他,結果事實将我的信心打擊得越來越小。
為了他我學會了做飯,為了他改掉了我許多毛病,為了他将直率的性格一直壓抑。可是這一切都是徒勞的!
他犯不着為一個19歲的女孩兒将自己辛苦赢得的一切投入到渺茫的未來中。這段時間,我心裡很煩,到處發洩,碰到了許多可惡的男人,一個勁兒地獻殷勤,不是買這就是送那的,但他們的眼睛是那樣的貪婪,讓人看到了虛假,覺得害怕。
那天晚上,我們聊天到很晚,我突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想把自己給他。我幾乎主動地拉他去開房。我以為睡到半夜,他一定會回家,出乎意料的是,他沒有,而是陪我睡了一夜。
愛情,也許隻是男人的一夜,但卻是女人的一生。我也許隻是他生命中擦肩而過的女人,而他,卻成為我一生無法抹去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