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線索研判有哪幾個方面?研判問題線索,就是對問題線索進行研究并判定應對其采取哪種處置方式的過程高質量的問題線索研判是精準處置問題線索的前提和基礎研判問題線索需要考慮諸多因素,頭緒繁多,看似難以把握,其實有規律可循,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問題線索研判有哪幾個方面?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問題線索研判有哪幾個方面
研判問題線索,就是對問題線索進行研究并判定應對其采取哪種處置方式的過程。高質量的問題線索研判是精準處置問題線索的前提和基礎。研判問題線索需要考慮諸多因素,頭緒繁多,看似難以把握,其實有規律可循。
預判問題的性質是基礎
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首先要分析研判反映的屬于什麼性質的問題,即對照黨紀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刑法等黨内法規、法律法規,分析預判問題線索反映的情況屬于違紀、違法還是涉嫌犯罪,違反的大概是哪一類紀律或者法律,如果屬實是否需要承擔紀法責任。
比如,某線索反映“某村村委會主任張三很強勢,喝了酒就罵人”。這隻是作風問題,一般不需要承擔紀法責任。但如果是“某村村委會主任張三很強勢,喝酒以後罵人,跟辦事群衆發生争執拉扯,造成不良影響”,就可能涉嫌違反群衆紀律,需要承擔紀律責任。如果線索反映的是“某村村委會主任張三很強勢,一直強行截留扶貧款、征地拆遷款等”,這就既可能涉嫌違紀,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黨紀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中關于廉潔、工作有關紀律要求以及刑法中關于貪污(職務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等罪的規定,是預判此類行為的重要法律依據。
預判所反映問題的性質,需要熟悉紀律、法律對相關行為性質的規定,為提出分類處置意見打下基礎。預判越準确,分類就可能越精準,後續處置工作也就可能越高效。
研判問題的真實性是核心
對反映的問題進行定性,必須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因此,研判問題線索的重點是其真實程度。
問題線索一般僅提供了片面的、部分的、表面的問題信息,反映的情況是否真實存在,需要更豐富、完整、深層的信息進行比對印證,才能予以甄别。分析研判問題線索的真實性,就是盡可能獲取更多信息進行比對,以判斷其真實存在的可能性大小。這主要從三個方面展開。
一是問題線索的來源。線索來源是研判問題線索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标。一般而言,來自職能機構的問題線索真實的可能性更大。比如,查辦案件中牽扯出來的問題線索,巡視巡察、司法機關、審計稅務、行政機關等移交的問題線索,其真實發生的可能性通常大于來自信訪舉報、網絡輿情等問題線索。
二是問題線索的外在表現。問題線索的外在表現對于研判其真實性有較大影響。一般而言,形式要素如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前因後果等越齊全完整,真實性越高,也越容易甄别。外在表現對于研究來自信訪舉報的問題線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義,要重點關注舉報渠道、載體、署名、聯系方式、地址單位、詳細程度等方面信息。從渠道來說,來訪、來電、來信、網絡舉報的真實性一般依次下降;從署名來說,實名比冒名、匿名舉報更可信;從聯系方式、地址單位來說,有真實的聯系方式、地址單位等信息的通常比聯系不上、地址不實或者沒有聯系方式及地址的真實性更高;從詳細程度來說,越詳細越具體的信訪舉報,一般真實性越高。
三是問題線索的内在邏輯。判斷真實性,更需要從内在的事理邏輯方面進行研判。越符合事理邏輯,越可能是真實的。研判線索真實性的内在邏輯,主要可以從發生、知情和揭發邏輯三個維度展開。其核心是發生邏輯。任何事物的發生,都有其邏輯和常理,越符合常理和邏輯,越有可能發生。發生邏輯既包括大事情,也包括小細節。知情邏輯是判斷線索真實性的重要參考。按照信息傳遞規律,越靠近信息源中心,知情的可能性越大。關注線索來源,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判斷與信息源中心的距離。揭發邏輯對研判線索的真假有複雜影響。按照利益沖突權衡的規律,利益沖突越大,揭發的可能性越大。同時,因為利益的影響,也存在着誣告陷害的可能性。
把握時機條件具有特殊意義
時機條件對問題線索的分類有非常重要的影響,有時候甚至是決定性的。暫存方式作為單獨一類處置方式,就是基于時機條件細分的結果。
把握時機條件有兩個維度:一是“查”,即能否查實。二是“處”,即處理時機是否成熟。兩者常常緊密聯系,不需嚴格區分,但認識上清楚其區别,有助于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時思路更清晰。“查”的條件主要關涉工作效率和質量,“處”的時機則影響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比如從是否影響一地經濟發展大局出發,考慮處理時機合适與否;對年代是否久遠、關鍵人物是否找到等問題的關注,則主要考慮查實的條件是否成熟。以暫存方式處置的問題線索,既有可能是基于核查條件暫不具備,也可能因防止發生不良政治影響或社會影響而暫緩。
黨中央和中央紀委部署的重點工作,是對當時形勢任務進行綜合判斷的結果,有很強的政治策略性,是研判問題線索時把握時機條件的重要依據,也是紀檢監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的體現。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時,要特别注意這些策略要求。比如,黨的十八大以來,對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多以初步核實的方式進行處置,就是充分考慮時機條件的做法。重點工作随着形勢任務的發展而變化,研判問題線索考慮處置方式時也應随之變化。
影響時機條件的因素很多,除了中央紀委部署的工作重點,本地區、本單位的政治生态、曆史條件、經濟發展,被反映對象的年齡大小、身體條件、影響範圍等因素,都可能影響查處問題的時機條件。因此,研判問題線索時,需要綜合考慮這些因素,該迂回時不妨暫存待查,該直面時啟動初步核實,準确把握時機條件,精準處置問題線索,為後續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總之,紛繁複雜的問題線索研判,基本的思路就是前述三個方面,即初步預判問題的性質,重點研判問題真實存在的可能性,特别注意把握時機條件。其中,前兩個方面屬于分類标準的維度,研判任何問題線索,都需要從這兩個方面去衡量。後一個方面更多屬于策略維度,對某些問題線索确定處置方式有重要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其影響是決定性的,此時它也就有了标準的意義。
(冉紅音 作者單位:中國紀檢監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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