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壩上秋天的風可以吹走一切,包括時間。
過去,壩上農村的人們都要在中秋節後宰羊,這樣冬天就可以減少草料的存儲,也能夠在過年前換回一筆錢,讓老婆孩子換件新衣服在村子裡走上一走,鮮亮亮的告訴鄉鄰們:今年自己沒偷懶,能讓家人活的體面。
有時候農村人很奇怪,在外打工時可以把自己卑微到塵埃,别說臉面,尊嚴都可以被随意踐踏;一旦回到村子裡,再窮也得裝個門面,再懦弱也得和親友們論個長短。于是,在城市中唯唯諾諾的人可以站在村口罵街,和工友們大大方方的人會因為雞毛蒜皮的事和鄉親們吵的面紅耳赤。
我一直覺得,家鄉的泥土具有某種魔力,它可以無限度的刺激雄性荷爾蒙分泌,年輕人被刺激的開了眼界,紛紛遠離故土,老一輩的人把“荷爾蒙”揉進了歲月,化作了對家鄉無限的眷戀。
大伯是老一輩的人。他一生最喜幹兩件事:種田、放羊。當他某一日忽然發現種田的收成越來越少,辛苦廉價到買不起一條煙的時候,大伯便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擱在了放羊上,用他的話說,種地沒有成就感,隻可以當做一種習慣。
在半農半牧的地方放羊是極其辛苦的,扔不下地裡的習慣,又不舍得雇傭專業的羊倌。村民們自發的組織起了放羊的“隊伍”,兩個人一組,一組放一星期。
大伯放羊的時候,早上四點起床,熱幾個饅頭就着鹹菜疙瘩匆匆吃完,大伯披上大衣,把鞭子往肩膀上一搭,拎着個超大的水壺就趕着羊群出了門。在村口彙合了一同放羊的夥伴,羊群也像雪球一樣大了起來,好在羊兒們性情溫和,又熟悉了流程,不用費力吆喝便可自行出發。兩個放羊人的責任,就是看住那些特立獨行想要自我覓食的羊,給它一鞭子,或輕或重全看今天的心情。
到了草灘,放羊人把大衣鋪在草地上,點上一支煙,喝着茶水,開始了聊天。兒子兒媳,姑娘女婿,孫子外孫,反正身邊的人都會聊上一遍,等到第二天再把頭天的話題重複一遍,說的人不煩,聽的人不厭,倒也自得其樂。
放羊人的辛苦主要是走路和看顧懷孕的母羊。走路是為了讓草灘的草有個緩沖,羊不懂的生态平衡,它們隻顧低頭吃啊吃,把草皮吃秃了也心安理得。看顧母羊是為了來年羊群的存續,大部分的羊都要宰殺,剩下的小羊是明年的主力。
草灘的面積是固定的,村民們的羊群數量也就固定了下來。不管羊肉的貴賤,到了季節羊群必須要宰殺,死亡是為了新生騰出地方,有些殘忍,卻是羊群延續的法寶。
大伯和村裡人不一樣,他每年都要在中秋節前宰殺一兩隻羊。
在大家過得都不富裕的日子裡,養羊人是吃不上羊肉的,起碼不能大口大口的吃。宰羊季節裡,收羊人一天三趟的走村串戶,地毯式的收羊。說是宰羊,其實不用自己動手,大多是把活羊過個稱,往收羊車上一趕了事,錢貨兩訖。到了這個時候,沒人真的宰羊,因為沒人能承受的了村民們的風言風語:你看那誰誰誰宰羊了,真不會過日子,就想着自己貪嘴……
不會過日子,是對農村人最大的侮辱;貪嘴,是農村人眼裡即将變成“懶漢”的重要指标。哪個人和這兩樣沾了邊,不用人說,自己都擡不起頭來。
大伯提前宰羊便是為了規避此種風險。當然,大伯還有更好的理由堵住村民們的悠悠衆口:我的兄弟們在城裡。
那時的農村,有親戚在城裡上班是了不得的大事,哪怕你的這些親戚在城裡是吃糠咽菜的主。大伯宰羊的底氣正是來源于此,甚至更勝一籌:哥四個,三個在城裡上班。
這樣一來,大伯宰羊被村民們看做是天經地義。要是大伯隻宰一隻,還會有人關切的問詢:“一隻夠他們分的?你别小氣了,給兄弟們多拿點。”大伯聽了後哈哈一笑,擡高聲音道:“人家城裡人會缺肉?咱不過是給他們拿點老家的肉嘗嘗鮮,城裡的羊都吃飼料,沒味。”
其實,我們真的很缺肉。我兒時的肉類來源,基本上是依靠下水們的補充,這麼說吧,我吃下水吃到聞什麼都是一股腥臭味。大伯每年來送羊肉,是我最為期盼的時刻。
大伯在人前說的“大義凜然”,和我們說的是:“我這辛苦一年了,咋也得吃點羊肉。回頭給你拿點,跟着我沾沾光。”父親和其他叔伯自然要推辭,大伯就開始了賭咒發誓模式:“别叨叨了,跟你們說是我想吃,咋那麼多事。”這樣的對話年年如此,如同大伯放羊時的閑聊。
宰羊不費事,大伯不一會就能完成,費事的是處理羊肉和下水。
羊肉需要細分:爺爺奶奶愛吃莜面,肉得肥點;二伯愛吃炖羊肉,得割整塊;四伯愛喝酒,羊蠍子給他多拿一些;我父親愛吃涮肉,得肥瘦相間。一隻羊不大,隻可出三四十斤肉,大伯分的很細緻,四份肉分得整整齊齊幹幹淨淨。
輪到大伯自己,隻剩下下水了。羊下水最好吃的是羊腸,大伯會把它做成血腸。把一塊羊肝塞入腸子裡,從上捋到下清洗一遍,再灌入羊血,就算是制作完成了。血腸做好後,大伯先給自己留一段,剩下的再給我們分成三份。爺爺奶奶不吃血腸,大伯挺高興,總說自己能多得一份。
宰一隻羊十幾分鐘,分一隻羊得一天。大伯很享受分羊肉的過程,分完後會叼起一支煙,沖着大伯母喊道:“把羊尾巴弄一弄,咱中午羊尾巴油湯湯蘸莜面。”大伯母每回都要問:“要不羊尾巴也給他們點?這東西城裡沒有,想蘸個莜面也吃不着。”大伯兩眼一瞪:“給他們個屁,這好東西,咱們留着吃。”
羊尾巴在我們老家叫“一口油”,最是膩人。大伯香噴噴的吃着一口油,比吃羊肉還爽快。
羊肉分好了,家裡沒冰箱。好在壩上天氣涼,不至于很快壞掉。宰羊的第二天,大伯起的比放羊還早,早點也不吃,騎上自行車直奔城裡。
大伯宰羊時算好時間的,第二天定是星期日。父母提前知道消息,便在家中張羅着,隻等大伯到來。
大伯來家是我的節日,吃的節日。母親一大早就燒起一鍋麻油炸油餅,父親則會出去打上一瓶子牛奶,兌上提前泡好的磚茶熬奶茶。等到大伯到家時,滾燙的油餅涼的剛剛好下口,濃濃的奶茶正好出鍋,每回都如此,從未有過偏差。
大伯送來的羊肉先不吃,父親把它們放在單位的冰櫃裡,凍瓷實了再通知二伯四伯來取。大伯吃完油餅喝完茶,先上街幫鄉親們采買物品,到中午才能回來。
午飯是極其豐盛的,母親會做一大桌子菜,除了爽口的小涼菜以外,全是肉食。父親和大伯邊喝酒邊聊天,母親邊包餃子邊不時的插句嘴,我在一旁大吃特吃。屋子裡暖暖的,阻擋着秋日的清寒。
下午大伯回鄉時,自行車上的物品比來時還滿,最顯眼的是挂在車把上網兜,裡面裝的是父母給大伯準備的煙酒。
大伯回到村裡,先不回家,在村口等着人們來拿捎買的東西。人多了以後,大伯在衆目睽睽之下把網兜從車把摘下,念叨着:“每次去都要給買這麼好的煙酒,我這送點羊肉,拿回來的比羊肉還值錢。”大伯邊說邊拆開煙挨個人發,吞雲吐霧間享受着人們羨慕的眼神。
羊群代代繁衍,放羊的人一個個凋零。如今,大伯已經去世多年,埋在了他用雙腳丈量了無數次的土地上。
當秋風再起,送來的卻是過去的時光,以及在那些時光裡溫暖着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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