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濟南中院新聞中心
來源:山東高法
生活中,少不了借錢或被借,一不小心被别人鑽了借條的漏洞。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别。
怎麼寫借條才有法律效力?
借條為什麼比欠條法律證明力大?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借條與欠條的區别
而在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個例子:
▶如果a跟b關系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三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三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過了時效,隻要債務人提出已過時效的抗辯,就失去勝訴權。
▶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法律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還”。
出借人a過了三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
所以雖一字之差,結果卻截然相反。
▌附:打借條的範本和說明,全明白啦!
①标題應該寫“借條”而非“欠條”。
②寫明借款目的是用于正當合法的,防止借款人訴訟中狡辯借款用于非法目的。
③目的是強調款項已經收到且是現金收款,實踐中,老賴往往抗辯說雖然打了借條,但并未收到款項。
④我國同名同姓太多,姓名加身份證号碼能印證出借款人的唯一性。
⑤理由同④
⑥表明出借的方式(現金、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大額的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是為了證明出借人有實際的支付能力。
⑦金額大小寫均寫,僅僅寫小寫有被篡改的風險。
⑧明确借期,才能明确還款期限,理由同⑦
⑨明确利率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⑦。法定最高利息為年利率24%,超出的部分不支持。
⑩經常有人咨詢,對方輸了官司,律師費是不是由對方來承擔,不是,但如此約定,是可以的。
⑪一般情況下,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為管轄法院。
⑫目的是以免借條持有人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⑬姓名和身份證号均寫,理由同④,最好按手印(夫妻雙方都有)。
來源:法務之家綜合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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