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誠意金如何退? 經常有朋友問起“前兩天在XX樓盤看中套房子馬上交了定金,現在老婆想買另一樓盤的房子,定金能退回來嗎?”、“今天XX樓盤銷售部展示開放,售樓小姐熱情接待還送了些小禮物最後還交了三萬元誠意金,售樓小姐說開盤時如果不想買房可以全額退款,會不會被騙?”、“XX樓盤搞活動,交認籌金兩萬抵五萬,售摟小姐承諾到時不買房可全部退還,會不會有風險?”等問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認籌誠意金如何退?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認籌誠意金如何退
經常有朋友問起“前兩天在XX樓盤看中套房子馬上交了定金,現在老婆想買另一樓盤的房子,定金能退回來嗎?”、“今天XX樓盤銷售部展示開放,售樓小姐熱情接待還送了些小禮物。最後還交了三萬元誠意金,售樓小姐說開盤時如果不想買房可以全額退款,會不會被騙?”、“XX樓盤搞活動,交認籌金兩萬抵五萬,售摟小姐承諾到時不買房可全部退還,會不會有風險?”等問題。
近些年來樓市一直火熱,各個樓盤促銷花樣五花八門,挖空心思吸引眼球。一些樓盤通過送小禮物,組織體驗活動等方法旁敲側擊了解消費者的消費心态,而且時不時弄個預交誠意金、認籌金購房大優惠禮包砸過來。很多人被這波糖衣炮彈砸中,暈暈糊糊就交了幾萬塊錢誠意金、認籌金,有的甚至草草簽了預訂合同交了定金。事後又患得患失起來,怕錢打了水漂。
那麼到底什麼是定金、認籌金和誠意金呢?
關于定金,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有明确的規定。定金是一種擔保形成,這種擔保形式一經約定便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民法典》關于定金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以幾方面: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标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産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适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關于誠意金、認籌金。此類形式的預付款在法律上沒有明确的規定,日常習慣中我們常稱之為“訂金”。“訂金”的法律效力依據雙方的約定。
開發商搞促銷活動要求購房在開盤之前交誠意金、認籌金時一般會書面與消費者約定如消費者不購房可以全部退還。開發商要求消費者事先交誠意金、認籌金一是為了抓住消費者占便宜的心理,搞一些交兩萬抵三萬等優惠,消費者以為占了便宜,其實交不交誠意金、認籌金你都可以議價買房;二是先鎖定一些潛在客戶,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想買房,再根據潛在客戶的多少制定銷售方案如開盤價格、開盤節奏等。
所以我們在看房交誠意金、認籌金時一定要看清開發商給的協議,特别是有沒有明确定的退款條件、退款程序和時間,如果沒有這些,千萬不要交。再者要防止開發商有沒有約定誠意金、認籌金轉為定金的條款,如果有,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會變成“被購房了”。
如果交了定金簽訂了預定合同,定金是不能退了,事後不想再買這房子,隻能扔了定金走人。大家一定要想清楚了再交定金,事後沒有後悔藥。
大家是不是碰到過這類的煩心事呢,歡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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