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畢業季,最近是春招季,很多同學拿到offer後開始發愁一個問題:要不要簽三方協議?如果遇到更好的公司該怎麼辦?顯然,三方協議對大四畢業生來說很重要,它能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三方協議到底是什麼、有什麼用,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什麼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明确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怎麼簽訂三方協議?1、學校統一發放三方協議,如果沒有統一發放,可以憑單位接收函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本學院領取;畢業生領取三方協議,自己保存,一式三份;畢業生本人填寫個人信息,複印無效;找好工作後,由用人單位填寫三方協議,并蓋章;學校填寫三方協議并蓋章,正式生效(個人、學校、用人單位各留一份存檔)。
簽三方協議要注意什麼?
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緻,如不一緻,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緻,不能簡寫。
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将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等用人單位填寫完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完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萬一用人單位承諾有變,就可能發生糾紛。
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别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生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雙方合同,約定了兩方的權利、義務。
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三方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内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我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所以,三方協議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但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且約定違約金有其基本的原則是:
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别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你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要求酌情下調。
可以不簽三方直接簽勞動合同嗎?當然可以。但從另一方面來講,在畢業前不簽就業協議可能導緻以下的狀況:
第一,檔案和戶口學校會直接派遣到你原籍所在地,以後再簽合同,移交檔案什麼的隻能靠自己;
第二,可以申請緩派,就是學校把你的材料保留一段時間,等你找到新東家簽了三方後再給你派過去。不過比較麻煩的是,你需要回學校辦改派手續。
簽完三方協議,也意味着你要真正的獨立步入社會,開始新生活了。未來的路很長很遠,也許你會遇到無數的艱難險阻,也許你會收到很多的驚喜和快樂,無論如何,請一如既往地加油!最後,用胡适先生送給大學畢業生的話來結束此文:“朋友們,在你最悲觀最失望的時候,那正是你必須鼓起堅強的信心的時候。你要深信:天下沒有白費的努力。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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