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三八婦女節,讓家住宜賓市翠屏區宗場鎮禾甫村的林世蓮一點心情都沒有,節前一天她剛把家裡的電腦和手機砸得稀爛。原因是迷上網絡遊戲的13歲兒子,在一個半月左右的時間裡,敗光了家裡的所有積蓄近三萬元,讓剛剛坐了月子出來的林世蓮,不得不借錢給小兒子買奶粉。
剛到手的生育保險費,被劃走1.4萬
林世蓮和老公于勇都是宗場鄉禾甫村的農民。13年前,兩口子經人介紹進入宜賓當地一家工廠上班,于勇做保安,林世蓮做車間工人,兩口子每月拿到手的錢,不足3000元。但考慮到可以照顧孩子和老人,各種社會保險都齊全,老兩口便一直在廠裡上班,雖然收入微薄但從來沒考慮過跳槽。
2月17日,生了二胎剛剛坐完月子的林世蓮,順利從單位領到生育保險金1.9萬餘元。因為小兒子日常開支要用錢,林世蓮在宜賓城區新辦了一張工商銀行的活期儲蓄卡,将錢全部存了進去。林世蓮獨自保管着銀行卡,連于勇都不知道密碼。
25日中午一點多,因為家裡沒錢了,林世蓮便前往自動取款機取錢,卻發現無法操作。經銀行保安提醒,她才發現自己的密碼已被鎖死,需要在櫃台解鎖。因為自己第一次使用該卡,林世蓮對密碼被鎖有些懷疑,便讓櫃員幫忙查詢餘額,結果顯示隻剩下4911元。
“當時我特别吃驚,8天時間裡,近1.5萬元不翼而飛。”林世蓮趕緊将餘額全部取出,并打印和交易清單。一看交易清單林世蓮懵了:從2月18日開始,有人通過POS機分35次劃走了卡上的1.5萬餘元,最多時一次劃走2000元,最少時劃走8元。
成都商報記者在林世蓮提供的清單上看到,劃走其銀行餘額的,有33次為尾号是7315的銀行卡,兩次是9080的銀行卡。林世蓮表示,她的銀行卡既沒有開通短信通知,也沒有開能網銀。錢是如何被劃走的,當時她完全不知情。
兒子沉溺網絡遊戲,掃碼充值買裝備
林世蓮拿着交易清單找銀行,銀行查詢得知其錢确實産生交易并被劃走。但是銀行認為,此類交易很顯然是持卡人正常交易所産生,或者自己洩露了相關信息,導緻錢被人劃走。林世蓮說,工行的卡她一人拿着,密碼隻有她自己知道,怎麼可能洩露?
林世蓮左思右想也無法解釋,隻得向警方報案。翠屏區警方接警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林世蓮的卡,确實産生了交易。警方提醒林世蓮對家裡的其他銀行卡進行查詢得知,其持有另一張中國銀行卡上7100元因交易被劃走,于勇工資卡上也有8000元被人劃走。
在交易清單上記者發現,劃走于勇建設銀行卡上存款的,是一家叫深圳市财富通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但是錢去了哪兒,則不得而知;劃走林世蓮中國銀行卡存款時交易名稱是消費,交易摘要為“總行借記卡快捷支付”。警方進一步調查,在持卡人不知情時進行消費交易的,竟然是其13歲的大兒子小華。
小華是宗場鎮某中學二年級學生,雖然是個農村孩子,但由于家裡早在七年前裝了寬帶,因此小華在小學時就學會了打遊戲。“成績不是很好,平時沒事就打遊戲玩。”小華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打遊戲的“工齡”已有整整六年。
面對警方和父母的詢問,小華馬上承認他曾經用父母的手機掃碼購買裝備。據小華介紹,他玩得最多的是一款叫《逆戰》,其次是《穿越火線》。小華說,他算是個資深玩家,平時父母上班,爺爺奶奶下地幹活,他就玩遊戲。今年春節前後,他發現自己的裝備落後了,總是被對手打敗,這讓他很不服氣。
“每次被打敗後,遊戲商城的窗口就會彈出來,顯示可以充值買裝備。”小華回憶,選好裝備後遊戲商城會彈出二維碼,他的手機無法操作,他就悄悄拿了父母的手機掃二維碼,每次都順利地買到了想要的裝備。但是購買這些裝備花了多少錢,小華并不清楚。“平台沒有顯示交易金額,也沒有顯示餘額。”就這樣,小華從一月至二月,一共花去了父母30000元。
交易行為不違法,警方表示無能為力
對此,資深遊戲玩家蘇先生表示,小華玩的遊戲是騰訊旗下産品,平台合法規範,影響力也很大,不可能截留玩家銀行信息後盜取存款。蘇先生稱,當玩家進入商城掃碼後,玩家就處于登陸狀态,可以反複使用商城裡的功能。“也就是相當于玩家用鑰匙打開了商城,他可以無限地選取商品。隻有退出後,再登陸商城時,才需要掃碼。”
小華也表示,他每次登陸進去,需要購買裝備時都會掃二維碼。但是登陸後一天選了多少次裝備,他自己也記不清楚了。但是,他可以确定的是登陸後,不隻買了一次裝備。在小華悄悄用父母的錢買裝備的一個多月時間裡,他的遊戲等級由0級會員變成了稀有的2級會員,而該遊戲由0級升為2級大約需要花費1萬多元,再升級需要8萬元。
警方表示,林世蓮的銀行卡确實存在被盜用情況,但考慮到行為人是她自己的兒子,而且孩子未成年,警方建議林世蓮撤案,并加強對兒子的管束教育。
據了解,林世蓮家收入并不高,除了夫妻倆上班,還有父母在務農,最主要的收入就是做菜賣,收入不過幾千元。“這三萬塊錢,我們不吃不喝,也要幾年才掙得回來。”小華的爺爺于家法說,“這遊戲坑害小孩,真是沒道理。”為了防止兒子繼續玩遊戲,林世蓮一怒之下将電腦和手機全砸了。
“昨天準備重新買個手機,結果需要1000多元,想想還是算了。”林世蓮說,事發後她沒有打罵兒子,隻是希望他們的遭遇,能引起遊戲開發者和其他家長的注意,不要讓未成年孩子再陷入進去。
律師說法:此交易應該依法撤銷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從本案來看,小華在網絡上購買遊戲裝備的民事活動與其年齡、智力有些不相适應。故應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因此,郭剛律師認為,小華的法定代理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等方式要求撤銷此筆交易。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羅敏 攝影報道
編輯 楊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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