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系統知識點歸納總結?10、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形式選擇的基本要求,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泡沫滅火系統知識點歸納總結?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泡沫滅火系統知識點歸納總結
10、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形式選擇的基本要求
系統結構的選擇 |
1)單罐V>1000m³的固定頂罐, |
應設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 |
2)儲存溫度大于100℃的高溫可燃液體儲罐, |
不宜設置固定式系統。 | ||
3)罐壁高≤7米,or容量V≤200m³的: |
可設置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 ||
4)其他未提到的, |
宜半固定式。 | ||
發泡倍數選擇 |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 |
宜選用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 |
噴射方式選擇 |
1) 固定頂 |
a.非水溶性甲乙丙類固定頂罐: |
可液上或液下噴射。 |
b.水溶性或其他對普通泡沫有破壞作用的固定頂罐: |
液上噴射。 | ||
2)外浮頂和内浮頂: |
液上噴射 | ||
非水溶性液體外浮頂儲罐、内浮頂儲罐、直徑大于18m的固定頂儲罐及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立式儲罐,不得選用泡沫炮作為主要滅火設施。 | |||
翻譯一下: 隻有非水溶性且直徑≤18米的固定頂儲罐才能使用泡沫炮作為主要滅火設施。 | |||
原因: a 對于外浮頂儲罐與按外浮頂儲罐對待的内浮頂儲罐,其設防區域為環形密封區,泡沫炮難以将泡沫施加到該區域; b 對于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由于泡沫炮為強施放噴射裝置,噴出的泡沫會潛入其液體中,使泡沫脫水而遭到破壞,所以不适用; c 直徑大于18m的固定頂儲罐與按固定頂儲罐對待的内浮頂儲罐發生火災時,罐頂一般隻撕開一條口子,全掀的案例很少,泡沫炮難以将泡沫施加到儲罐内。 | |||
泡沫槍 |
高度>7米 or直徑>9米的固定頂儲罐,不得用泡沫槍作為主要滅火設施。 | ||
原因: 滅火人員操縱泡沫槍難以對罐壁更高、直徑更大的儲罐實施滅火。 |
11、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1)一般參數
“固定必設泡沫槍,是否設栓看情況”
混合液 設計用量 |
儲罐内用量 該罐輔助泡沫槍用量 管道剩餘量 三者之和最大的儲罐确定。 |
輔助 泡沫槍 |
1)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應設輔助泡沫槍; 2)每支輔助泡沫槍流量≥240L/min; 3)輔助泡沫槍用于撲救液體流散火災。 |
泡沫 消火栓 |
1)設置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的儲罐區,當鄰近消防站的泡沫消防車5min内中無法到達現場,應沿防火堤外均勻設置泡沫消火栓。 2)泡沫消火栓間距≤60米。 3)泡沫消火栓主要用于連接泡沫槍撲救防火堤内的流散火災。 |
固定式系統要求 |
1)固定式系統混合液流量>100L/S時,泵、閥宜設遠程控制功能。 2)固定式系統應具有半固定式系統的功能。 3)啟動時間:從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啟動後,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輸送到保護對象的時間:≤5min。 |
保護面積 |
1)固定頂儲罐:按其橫截面積; 2)外浮頂儲罐:按罐壁與泡沫堰闆間的環形面積; 3)内浮頂儲罐: a. 鋼制單盤式、雙盤式:同外浮頂。 b. 易熔材料浮盤:按其橫截面積(同固定頂) 延伸:内浮頂直徑>48米不允許用易熔材料做浮盤。 |
2)輔助泡沫槍的數量和連續供水時間
“1234分區間,槍數11223,12233時間”。
液體儲罐直徑D |
輔助泡沫槍個數 |
連續供水時間 |
≤ 10米 |
1 |
1 |
10~20米 |
1 |
2 |
20~30米 |
2 |
2 |
30~40米 |
2 |
3 |
> 40米 |
3 |
3 |
3)固定頂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及供給時間
a.非水溶性液上噴射系統
供給時間:“非故液上甲類6,移動乙6減15。”
系統形式 |
泡沫液種類 |
強度(L/min·㎡) |
連續供給時間(min) | ||
甲類液體 |
乙類液體 |
丙類液體 | |||
固定、半固定形式系統 |
氟蛋白、 水成膜 |
6.0 |
60 |
45 |
30 |
移動式系統 |
氟蛋白 |
8.0 |
60 |
60 |
45 |
水成膜 |
6.5 |
60 |
60 |
45 | |
b.非水溶性液下噴射系統:“非親非故液下6”
強度(L/min·㎡) |
≥6.0 |
連續供給時間(min) |
≥60min |
c.水溶性:
隻記低粘度抗溶氟蛋白一種吧:
強度(L/min·㎡) |
≥12.0 |
連續供給時間(min) |
≥30min |
4)外浮頂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及供給時間
a.非水溶性液體:
強度(L/min·㎡) |
≥12.5 |
連續供給時間(min) |
≥60min |
5)内浮頂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及供給時間
a.非水溶性液體鋼制盤内浮頂:
強度(L/min·㎡) |
≥12.5 |
連續供給時間(min) |
≥60min |
b.水溶性液體鋼制盤内浮頂:
強度按固定頂水溶性的1.5倍,設計同非水溶性≥60min。
6)單個泡沫産生器最大保護周長:
外浮頂、鋼制盤内浮頂:≤24米;
(固定罐、按固定罐對待的内浮頂時不按此要求的)
7)泡沫産生器設置的數量:
a固定罐液上噴射系統泡沫産生器數量:“125,335,1234挨着走”
罐的直徑(m) |
泡沫産生器設置數量 (個) |
≤10m |
1 |
10m<D≤25m |
2 |
25m<D≤30m |
3 |
30m<D≤35m |
4 |
注:當35m<D<50m時,橫截面每增300㎡,應至少增加一個泡沫産生器。
b.按固定頂儲罐對待的内浮頂儲罐,水溶性液體時,泡沫産生器數量按上表,且數量≥2個。
8)其他參數設計:
外浮頂 |
導流罩 |
應設泡沫導流罩;導流罩應設在罐壁頂部; |
堰闆 |
1) 堰闆應高出密封:0.2m; 2) 堰闆與罐壁間距:≥0.9m; 3) 排水孔:堰闆最低部位應設排水孔,開孔面積按每1㎡環形面積280mm2确定;排水孔高度≤9mm; | |
二分水器 |
1)儲罐各梯子平台應設二分水器。 2)二分水器由管道接至防火堤外,且管道管徑滿足所配泡沫槍的壓力、流量等。 3)在防火堤外的連接管上設管牙接口,距地0.7m。 4)與固定系統連通時,應在防火堤外設置控制閥。 | |
内浮頂 |
堰闆 |
1)堰闆高度:≥0.5m (注意與外浮頂區别,僅指高度,不是高出密封多少) 2)堰闆與罐壁間距:≥0.55m |
9)其他場所“8汽散夥三十分”(8汽30火車30分鐘)
火車裝卸棧台 |
≥30L/S |
汽車裝卸棧台 |
≥8L/S |
供給時間 |
≥30min |
保護有圍堰的非水溶性液體流淌火供給強度 |
6.5L/min·㎡ |
甲乙丙類室外流淌火連續供給時間 |
15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