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土方支護
1、工藝流程關聯圖
2、主控标準
①對定位放線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為複核建築物的定位樁、軸線、方位和幾何尺寸。
②對土方開挖的控制
控制的主要内容為檢查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
③基坑(槽)驗收
基坑開挖完畢應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等有關人員共同到現場進行檢查、鑒定驗槽,核對地質資料,檢查地基土與工程地質勘查報告、設計圖紙要求是否相符合,有無破壞原狀土結構或發生較大的擾動現象。
④土方開挖工程質量檢驗标準(見下表)
⑤填土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築厚度、含水量控制和壓實程序。
⑥對有密實度要求的填方,在夯實或壓實之後,要對每層回填土的質量進行檢驗,一般采用環刀法,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填築上層。
⑦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層按 100-500 ㎡取樣 1 組;場地平整填方,每層按 400-900 ㎡取樣 1 組;基坑和管溝回填每 20-50m取樣 1 組,但每層均不少于 1 組,取樣部位在每層壓實後的下半部。用灌砂法取樣應為每層壓實後的全部深度。
⑧填土壓實後的幹密度應有 90%以上符合設計要求,其餘10%的最低值與設計值之差,不得大于 0.08t/m³,且不應集中。
⑨填方施工結束後應檢查标高、邊坡坡度、壓實程度等,檢驗标準參見下表(mm),
01土方開挖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02 土方回填
1、施工工藝流程
2. 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二、樁基
1、工藝流程關聯圖
2、主控标準
①當樁頂設計标高與施工場地标高相同時,或樁基施工結束後,有可能對樁位進行檢查時,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在施工結束後進行。
②當樁頂設計标高低于施工場地标高,送樁後無法對樁位進行檢查時,對打入樁可在每根樁樁頂沉至場地标高時,進行中間驗收,待全部樁施工結束,承台或底闆開挖到設計标高後,再做最終驗收。對灌注樁可對護筒位置做中間驗收。
③打(壓)入樁(預制混凝土方樁、先張法預應力管樁、鋼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斜樁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傾斜角正切值的 15%(傾斜角系樁的縱向中心線與鉛垂線間夾角)。
④灌注樁的樁位偏差必須規範要求規定,樁頂标高至少要比設計标高高出 0.5m,樁底清孔質量按不同的成樁工藝有不同的要求執行。每澆築 50m³ 必須有 1 組試件,小于 50m³ 的樁,每根樁必須有 1 組試件。
⑤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采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于總數的 1%,且不應少于3 根,當總樁數少于 50 根時,不應少于 2 根。
⑥樁身質量應進行檢驗。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檢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 30%,且不應少于 20 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20%,且不應少于 10 根;對混凝土預制樁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後經過核驗的灌注樁,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每個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
⑦對砂、石子、鋼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标準的規定。
01 錨杆靜壓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02 鋼筋混凝土預制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03 鋼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04 混凝土灌注樁
(1)沖擊鑽成孔灌注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2)回轉鑽成孔灌注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鑽孔壓漿灌注樁
1、施工工藝流程
2、施工工藝标準圖
3、預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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