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有人對一種“加班文化”作出總結:摸魚式加班,意思就是領導沒有下班,員工也不能提前離開。“雖然反感,但很無奈。”一位國企員工說,對這種摸魚式加班沒什麼大驚小怪,據他所知,大多數企業都存在,“隻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
摸魚式加班既受到“加班文化”的影響,但與追求工作效率的“加班文化”又有所區别,摸魚式加班很多時候就是一種“表演”,對于下屬來說,是為了表現給領導看,讓領導看到自己在“努力加班”,更多時候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領導就喜歡這種形式主義,員工于是紛紛投其所好,大家都摸魚式加班,還有領導下班後喜歡在辦公室耗時間,還不喜歡員工比他先下班,從而讓員工們“陪綁”。
摸魚式加班在職場變得越來越普遍,不僅是在辦公室,一些員工還在朋友圈曬,就是為了讓領導看到自己晚上、周末都還在加班,實際上,這些曬加班的員工很多都沒有在認真加班。這樣的摸魚式加班,完全變成了一種形式主義。而對于被動摸魚式加班的員工來說,摸魚式加班更是對時間與精力的“空耗”。
加班成了盛行職場的潛規則,一些企業通過“加班文化”給員工“打雞血”,不少企業盛行“加班光榮,不加班可恥”的“狼性文化”,正是這種畸形、病态的“加班文化”,成了滋生摸魚式加班的土壤:明明不需要加班,領導、員工仍然通過摸魚式加班來“裝模作樣”。
所以,要根除摸魚式加班等職場形式主義,要先淨化用工環境,企業要能真正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善待勞動者。除此之外,企業要能建立合理的獎優罰劣的管理機制,一切工作不能看表面,而需要通過勞動效率與勞動質量對員工進行合理考核,對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職工要給予相應獎勵,對于拖延、偷懶耍滑的員工,要予以相應懲治。
摸魚式加班既損害勞動者權益,又損害企業利益,亟待予以遏制。隻有讓勞動者能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應得報酬,同時也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摸魚式加班才會沒有生存空間,從而最終實現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雙赢”。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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