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英的隐忍(下)
1989年底阿勇帶着這三年省吃儉用攢下的一萬元錢回家了。兒子已經滿園跑,膽怯的叫着爸爸。姝英更加豐腴。母親有些衰老。姝英的弟弟準備結婚,需要五千元的彩禮,嶽母說向他們借五千,有錢了在還。錢借出去了,卻再也沒了下文。過年後姝英帶着兒子和他一起到了北方這座城市。有一次阿勇喝多了酒,讓她家還錢,并且說:你家裡根本沒打算還錢。說完突然一拳打過來,第二天姝英變成了熊貓眼,阿勇道歉了說自己酒喝多了,以後不會了。慢慢她們自己開了專賣店,日子越過越好。可是每次阿勇喝酒就會找各種借口揮起拳頭,開始姝英還反抗,可是越反抗打得越狠。有一次打得姝英兩天沒有下床。從此隻要阿勇喝酒。姝英就盡量不回家,在外面遊蕩。
如今兒子已經結婚成家,孫子都有了,專賣店已經變成連鎖店了,幾百萬的資産。
年輕時不敢離婚,離婚兒子怎麼辦?自己養不活,這裡人生地不熟的,回老家,家裡太窮。現在不敢離婚,怕人笑話。好在他睡着了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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