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足既。”
“執大象,天下往”。
“象”。河上公注:“象,道也”。在這裡這樣解釋也可以,因為“大象”就是“道”,确切的講,是在“象”這個概念前,又加了一個“大”字,我們可以把“象”當做“小”,前邊加個表玄義的“大”字,組成臨時詞彙“大象”,改變了“象”的屬性,用以代指“道”這個概念。
但是“象”和“道”放在一起的話,還是有區别的。我把“象”、“相”、“名”、“道”放在一起我們區分一下。
如果籠統的講,“象”、“相”、“名”很容易混淆,在實際的三教混搭的表述中,也經常混用,都沒有問題。我們區分開,主要是為了分别切入不同的教派重點,不至于被攪亂認知。
“象”。是從我們上古時期的圖騰文化、巫蠱文化中,逐漸歸納總結出來的,零散的抽象概念。如果僅從概念的覆蓋度來講,有點類似于西方“多神教”裡的那些“神”的概念,但是,我們的祖先,并不依附和崇拜這些概念神,這一點,不同于西方世界。我們的祖先在對待“象”這個概念上,不崇拜,我們重在“用”。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象”和“相”,一個用以強調來源于外界,一個用以強調返照于内心。實際上所謂的現象也好,抽象化的概念也好,都是需要“人”這個主體,去感受感悟的,而我們“人”去感受感悟的時候,也必然要放在自己的腦子裡去思考,也就是說要以“相”的形式去研究它,所以從這一點上看,“象”和“相”本身是相關聯的,隻是文化發展過後,會讓“象”被曆代智者歸納總結的更抽象,更完善,而“相”卻是每個人自己腦子裡實時變化,因人因時而異。
“象”的概念傳遞,就要用到一個“名”。雖然是起名字,也不能瞎起,起的這個名字要盡可能的合于“象”,然後還要利用這個“名”,來傳承對“象”的認知,然後再轉化到每個人的認知中,變成他自身的“相”,這就是文化的發揚和傳播了。
這樣看來,“象”、“相”、“名”實際上是各有側重的,隻是說起來,他們本身都相關聯,都是一窩子事情,所以有時分的不是那麼細。
“道”這個概念,是指超越于“象”、“相”、“名”這些固定概念,實際上還要超越固定概念之間的關聯概念:“理”、“法”、“辯”。這三個字眼同樣有着微妙區别,有機會我們再區分吧。總之,在超越了這些概念之上,又彙總出一個“道”的概念。這個“道”的概念,是三教共通的,學儒、學佛、學道,都會歸于這一個東西,世間萬法,無出其右。而合于道,萬象萬法不光本身了無分别,從認知上它們也是了無分别了。所以叫:
“執大象、天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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