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洋洋(中國地質大學)
一位貨車司機網上反映,他在運輸紫薯通過福建龍岩連成收費站時,工作人員稱紫薯不是紅薯,不能像紅薯那樣走綠色通道,所以要收費。22日,視頻曝光後引起網友關注。福建龍岩的高速路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紫薯不在《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以不能享受綠通免費政策。(7月23日 極目新聞)
那麼,紫薯究竟屬不屬于《鮮活農産品目錄》中所包含的農産品呢?筆者在搜索到最新的目錄後發現,在2020年時,該目錄新增了鮮玉米、馬鈴薯、甘薯等新綠通品種,卻唯獨沒有紫薯。因此,從工作人員不允許綠通的行為來講,确實是符合規定要求的。而貨車司機卻争論道:同樣都是地裡長出來的,怎麼紅薯能過,紫薯就過不了?
事實上,這句話有些牽強了。農作物大都是地裡長出來的,難不成都是綠通農産品?所謂的“紫薯非薯”其背後的原因就是紫薯屬于非生活必需高經濟附加值作物,“可吃可不吃”;而紅薯屬于基本保障作物,“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說,紫薯還真不是紫色的紅薯,走不成綠色通道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就是這樣一個小小的區别對于普通人來說還真就無法理解,覺得二者名字差不多,都免費通過了也沒什麼大不了,都是工作人員不知變通。
其實就本事件而言,工作人員還真不是“死闆教條”。他們隻有依照目錄執行的權利,卻沒有變通目錄的權利。對于他們而言,如果貨物不符合要求卻放行了,就會造成費用的損失、其他人員的效仿等等不良後果。既然雙方都沒有錯,那麼是什麼造成了這種事件的發生呢?歸根結底是規則與現實的沖突,從而讓基層人員與普通大衆陷入兩難的境地。
比如6月16日發生的“東航乘客因48小時核酸報告差3分鐘無法登機”事件,從乘客的角度來看,核酸檢測并不是沒做,隻是報告出晚了;從東航工作人員的角度來看,過期或者晚出幾分鐘都不符合規定,如果允許其登機既違反了規定,也是對其他乘客的不負責任。雙方都有各自的合理原因可講,這背後就是規則與現實的沖突。因為無論規則設計的有多麼全面,在遇到現實複雜的情況時,都會使雙方“有苦說不出”。
都說我們的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但同時也是一個法治社會。像“城管買了瓜讓瓜農收攤”“交警給老人開罰單自己交錢”這種做到規則與人情兼顧的事件當然值得提倡。但現實生活中的其他事件,無論是工作人員嚴格執法,還是群衆的合理訴求都應當被更多地理解,不能一概而論。隻有盡可能不斷地完善相關的規則規定,在工作時又能兼顧以人為本,盡可能地人性化執行規則,這樣才會讓類似”紫薯非薯“的事件獲得使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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