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心裡,有沒有一個人,好久不見,卻不曾忘懷。
常常會羨慕那些,一想念,立馬就能說出口的人。他們轉過身就能擁抱,跑幾步就能牽手,而你,是我用時間和金錢,也換不回的人。
任憑我日日夜夜的想念,你也不會有任何的感知。
有人說,被一個人想念的時候,耳朵會發燙,鞋帶會松散。想念真的會有感應,它會穿過風,穿過空氣,最後傳達到你想念的那個人身旁。
聽過一句話:想念如果真有聲音,恐怕你早已震耳欲聾。
可大部分人的想念都是藏在心裡的,隻有少部分幸運的人,可以肆無忌憚的說出那一句“我想你了”。
想念這種情緒本身,是我想你在,而你卻不在。
有的人是因為陌生了,有的人是因為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而有的人,放不下,卻不得不假裝忘記。
但,想念不一定是悲傷的,它也是溫暖的。至少,你曾在我的記憶中住了很久,你帶給我的快樂和感動,是别人無論如何也取代不了的。
想念,但不說,隻要你好,結局怎樣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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