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嗎?揚子晚報網2月28日訊(通訊員 伏新軍 記者 梅建明)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遇急事留下聯系方式離開事故現場,算肇事逃逸嗎?近日,在南京谷裡某小區裡,徐某駕車出車位時碰撞到前方車輛急于上班徐某在對方車輛留下聯系方式後離開,谷裡交警經調查認為徐某不屬肇事逃逸,但對方車主報警稱,對交警的定責不滿意,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嗎
揚子晚報網2月28日訊(通訊員 伏新軍 記者 梅建明)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遇急事留下聯系方式離開事故現場,算肇事逃逸嗎?近日,在南京谷裡某小區裡,徐某駕車出車位時碰撞到前方車輛。急于上班徐某在對方車輛留下聯系方式後離開,谷裡交警經調查認為徐某不屬肇事逃逸,但對方車主報警稱,對交警的定責不滿意。
民警經核實認定,徐某在側方停車出庫時,右車頭剮蹭到前方車輛的尾部。徐某下車查看了剮蹭部位,擦掉了漆面。因着急上班,徐某寫下聯系方式貼在對方車輛的前擋風玻璃上離開現場。而車主張某報警後,交警根據留下的電話聯系上徐某,他積極前來配合處理,并表示承擔全部責任,還提交了行車記錄儀視頻。
在事故處理中,谷裡交警通過路面的公共電子監控及徐某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證實徐某在事故發生後,留下了真實的聯系方式,沒有逃避法律責任,不屬于肇事逃逸。
處置民警告訴記者,隻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具有逃逸的直接故意,才構成肇事逃逸。
來源: 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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