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呐喊:憑什麼要我做蠟燭,我更想當電燈泡!
很久以來,社會上對教師的要求就是讓老師做一根蠟燭,照亮别人,燃燒自己。很多老師确實是這麼做的,教書育人,最後落下了一身的職業病算是輕的,許多老師被打、被罵,人身安全甚至都得不到保障。現在,有許多年輕教師提出來:我不要做蠟燭,我更想當電燈泡!
當電燈泡是什麼意思?意思是照亮别人的前提要有源源不斷的電流供給。我覺得這個說法挺好的,理性看待,教師也就是一份養家糊口的職業而已,憑什麼要求老師去燃燒自己照亮别人呢?作為一份職業,老師能做到盡心盡力、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足矣!不要奢求老師做的更多,他們沒有這個義務。
我認識一位老師,他去年帶的初三畢業班,臨近升學的時候他的老母親生病住院了。兄妹三人,隻有他在母親身邊,照顧母親的任務自然落在了他身上。他應該去嗎?他找校長想請一星期的假,校長說:作為一名人民教師,你要顧全大局,這個時候要以工作為重,照顧母親的事你再想想别的辦法吧!請不下假來,他隻能雇了一個護工照顧老母親。
你覺得校長的做法對嗎?我覺得不合适,校長不準假的理由更是可笑。他先是母親的兒子,然後才是學校的老師。百善孝為先,母親病重,做兒子的怎能不去照顧。我這個同事還是幸運的,他的母親後來康複出院了。可還有多少老師因為要工作而沒能看到親人的最後一面?錯過了親人的重要時刻?
那對老師來說,電流是什麼呢?是領導的認可、是家長的理解、是學生的感恩、是待遇的保障、是社會的寬容。
教師用自己的勞動赢得理解和尊重,不要給老師那些耀眼的光環和廉價的贊美。他們既不偉大也不渺小,既不崇高也不卑微,既不悲壯也不苟且,他們仍然會以教書育人為己任,為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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