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專業人士做專業的事,這是社會的共識。就像姚明管籃協、劉國梁管乒乓球、鄒市明管拳擊,效果都很好。于是,讓更多高水平運動員在退役後能進入中小學從事體育教學工作”,這樣的呼聲由來已久。
近日,教育部明确指出,體育明星當體育老師不能随意降低當教師所必備的文化素養門檻。
據“新民”報道,全國每年約有上萬名專業運動員退役,還有近10萬名的體育學院畢業生,他們自謀就業,不少被迫轉行,無法發揮運動員和體育畢業生的專業優勢,造成了專業人才的浪費。于是,有人不斷呼籲,應當為退役高水平運動員退役後轉崗體育教師工作開辟“綠色通道”。教育部官網貼出的答複是,由于教育行業的特殊性,國家對專職教師的聘用有明确的法律規定,尚不能突破目前的法律法規,随意降低體育教師所必須具備的文化素養和文化理論門檻,更不能提前聘用未通過教師資格考核的退役運動員成為專職教師。《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學校體育不僅僅教授學生單一的運動技能,需要兼顧多種運動項目。更為重要的是,教育是一項不同于體育訓練的專業活動,不僅要求教師自身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還要求教師具有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領域的知識。因此,優秀運動員要成為好的體育老師,還需要運動員發揮繼續學習、不畏艱難等方面的優勢。
第一步: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這是從事教育工作必須的資質證明。通過教育學和心理學以及教材、教法的系統學習,運動員可以了解教育教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懂得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和基本原則。
第二步:學校加大培訓力度,讓他們熟練掌握課堂教學技能。通過集體備課、聽評課、師徒結對等方式,為運動員教師提供學習和鍛煉的平台,盡快“入行”,掌握備課和上課的技巧,熟悉課堂教學的基本操作步驟,以盡快勝任學校體育教學工作。
另外,學校要創造條件為他們發揮特長搭建舞台。每一名退役的優秀運動員,在其事業頂峰期一定有過突出成績。學校要充分發揮他們的特長,讓他們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鼓勵他們開發符合自己專長的校本課程,帶好課外訓練隊,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
文章參考:青少年運動與教育、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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