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消息,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于2月5日公開彭某與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勞動争議二審民事判決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彭某向愛奇藝公司賠償損失10萬元。
判決書顯示,彭某于2018年7月入職愛奇藝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雙方簽訂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的勞動合同。2018年7月13日,愛奇藝公司與彭某簽訂《非京籍員工落戶協議》。2019年12月彭某的戶籍進京手續由愛奇藝公司辦理完成。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彭某工作至2020年3月27日,雙方勞動關系于2020年3月27日解除,離職前彭某每月稅前工資為28500元 補助500元。
一審法院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彭某明知其簽署的協議中約定了5年的服務期,在戶籍進京手續辦理完成兩個月後即提出辭職,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法院判決:彭某向愛奇藝公司賠償損失10萬元。
(來源:界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