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享年96歲離世。很多人比較關注,在英國,國王究竟是什麼角色。
國王在我們印象中是男的,但英國不一樣,主要是因為在英國,女性也是有繼承權的。
根據《王位繼承法》,英國國王的位置世代相襲,兒子優先于女兒,而女兒又優先于侄子或者侄女。如果有多個兒子或者女兒,就會按照年齡大小來進行排序。
可能大家覺得當國王多好,要啥有啥,但不是每個王位繼承人都稀罕這個職位。
愛德華八世,為了美國的結過兩次婚的辛普森夫人愛得死去活來,這跟一般人想法不一樣,愛江山更愛美人,他隻愛美人。但他權利并非至高無上,因為很多大臣及議員反對,擔心有損英國形象,所以他被動放棄王冠的英國君王。
女王有什麼權利呢,平時我們看露面最多的首相。
1.女王擁有起訴豁免權:女王無法被捕,也沒人能夠強迫她在法庭上提供證據,因為女王擁有起訴豁免權,法院權力受制于君主。同時,女王和别的皇室成員不受信息自由法令的約束。
2.對外宣戰:英國女王的權力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就是統而不治,她是有代表國家對外宣戰媾和的權力,但是這項權利一般是交給了首相,實際上的英國女王是不參政的,她隻負責簽字。
不知道布萊爾首相當時跟随美國打伊拉克時是不是經過了議會授權和國王簽字。
3.批準和公布法律:作為國家元首,英國女王還擁有批準和公布法律的權力。議會所制定的一切法律,必須要經過她的簽字才生效,但是學過曆史和政治的就知道,她是不參與這個的制作過程的。
4.英國女皇是不用交納任何的稅收的,交稅,可以說是每個國家公民都應該盡的義務,但是女王卻不用,那是女王,國家都是自己的财産,自己交給自己?但自從1992年開始,便繳納各種各樣的稅收,估計是象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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