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創立的一種對自學者進行學曆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制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中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一項創舉,是中國古代考試傳統與現代教育理念相結合的産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的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江蘇省自學考試開考34年來,累計已有2227萬人次參加自學考試,近87.8萬人取得了畢業證書,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選拔了大批專門人才。
自考學曆性質及認可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确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曆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号,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标準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曆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
自考學曆國家認可,學信網可查,考研考公務員都可以。而且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衆多國外國家都認可我國的自考本科文憑。
自考本科的優勢
注:對于專科在校生來說:自考本科是:
唯一一種可以在校期間考完不影響實習和就業的升本方式!
唯一一種大三畢業當年就可以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升本方式!
報考流程1、注冊
在電腦上登錄【江蘇省自考網報系統】網頁,或在手機上下載安裝【江蘇招考】APP, 填寫個人信息、報考院校專業、考試地點等信息,上傳本人證件照、身份證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通過審核,即可完成注冊。
2、考試
考試安排在每年 1、4、7、10 四個月份,每次考試在每個月的其中一個周末,共兩天, 上午、下午各安排一門考試;每次考試最多可以報考 4 門,需要提前在指定時間内報名;
4、10 月份為統考,考試費 43 元/門;1、7 月份為增考,考試費 100 元/門;其中 7 月份考試是 4 月份的增考,1 月份是 10 月份的增考;部分專業 7 月和 1 月可以報考的科目很少或者隻能在 4 月和 10 月報考。
每門科目滿分 100 分,60 分及格即可通過;如果要拿學位,學位課均分達到 70 分;
考完試 20 天左右公布分數!每門科目如果沒有通過,都可以在下一次考試時再次報名, 直到通過為止;每門科目最終成績取最高分數。考試成績永久有效,沒有年限要求,直到提交畢業申請為止。
考前一周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在注冊時選擇的區/縣轄區範圍内,考場一般安排在初級中學或中專學校。
3、論文答辯
通過所有課程考試後即可申請論文答辯,每年可申請兩次。
申請通過後,主考院校發布論文選題範圍以及論文指導老師分配結果。考生需要和論文指導老師聯系,确定論文寫作範圍、提交論文寫作大綱、進行論文寫作、修改,部分院校專業有論文查重要求,如南京工業大學工程管理專業;
寫作完成後即可在指定時間内前往主考院校報到、答辯。
論文成績分為不及格、及格、良好、優秀,同考試一樣不限制次數。就把論文答辯理解為考試,不及格可以再次申報,再次答辯!
4、申請畢業
所有考試科目及格、論文答辯及格即可申請畢業,每年可申請兩次。申請後需到注冊的區縣級自考辦進行現場确認,現場确認過後等畢業證印制好即可到自考辦領取。
5、申請學士學位
獲得畢業證後,如成績符合一定條件,即可申請學士學位,每年可申請兩次。
申請通過後即可在指定時間内到院校領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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