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爺目前仍在住院,由其女兒代為出庭。 法院供圖
醫院診斷證明顯示王大爺意識不清,疑為熱射病。診斷證明書截圖
今年夏天,79歲老人王大爺在所住的養老院内發生險情。他被護工推至院内曬太陽時,出現昏迷、抽搐、神志不清,最高體溫一度達到41℃,後被送到醫院搶救,經診斷疑為嚴重中暑的熱射病。因認為護工疏忽将自己遺忘,老人将養老院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醫療損失等共計8.7萬餘元。
昨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城關法庭開審此案,養老院表示隻是推老人出去乘涼,老人出現不适系意外。
7旬老人院内昏迷 危及生命
“我父親有老年癡呆症,自己不能動,現在意識不清,說話不利落。”由于王大爺目前仍在住院,昨日的庭審由其女兒代為出庭。
原告訴稱,因子女工作繁忙,79歲的王大爺生活又不能完全自理,其從2013年6月18日起居住在房山區的一家養老院内。2017年6月的一天中午,王老先生例行被養老院護工用輪椅推到戶外去曬太陽。但由于護工疏忽大意,竟然忘記了及時把王老先生推回房間裡,緻使其在烈日炎炎下暴曬長達數小時無人問津。
被發現時,王大爺已陷入昏迷狀态,還伴随着抽搐、神志不清,最高體溫更是達到了41度,這時護工才撥打了急救電話。王老先生被送到醫院後,被診斷疑為熱射病,即中暑最嚴重的一種情況并可緻命,經醫生全力搶救後才轉危為安。
“之前我父親已經被曬暈過一次,給喝了點水緩過來了。”王女士表示,當時就告知護工别再把老人推出曬太陽,“他們非但不聽,竟給曬出了病,胳膊上都曬出水泡了”。
王女士認為,多次與養老院協商賠償事宜,但是均未得到對方的正面回應,無奈訴至法院,要求養老院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并當庭變更了訴訟請求,将賠償金額由原來的3.5萬元,提高到8.7萬餘元,包括醫療費3萬3000元,救護車費874元,護理費3萬3000元等。
養老院稱無過錯:并未暴曬老人
老人入住該養老院的登記表顯示,健康狀況一欄标注為一般,意向普通護理服務标準,初次入住總繳費5600餘元。
被告養老院的代理人辯稱,原告所述有部分不符合事實。2013年王老先生入住時就是半自理狀态,2017年因為腦部問題還做了手術,身體更加不好。
“事發當天護工把老人推出去乘涼,不是上午11點半,而是下午1點鐘才出去的。”被告代理人說,因為老人沒有午睡的習慣,護工按慣例将老人推出去乘涼,不是推到太陽底下,而是在樹陰裡,案發時曬太陽的除王大爺外,還有其他幾名老人一起,曬的時間沒有數小時,隻有一個小時左右。
此外,被告代理人稱,因為有别的老人需要照顧,當時照顧王大爺的護工走開了,但院子裡還有一名巡視的護工。養老院的院長外出辦事回來發現王老先生暈過去了,趕緊撥打120,與王女士等人一起将原告送到醫院,最終醫院治療的都是老人的陳舊性疾病。
“這件事是因為原告本來身體就不好,中暑隻是誘因。”被告代理人認為,養老院沒有過錯,原告索賠過高。且老人暈倒是意外,不排除是疾病複發,願意在無過錯的情況下,進行合理的補償。
該案未當庭宣判。(記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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