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佛山持續發力價格監管,加強防疫藥品用品和民生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快速受理群衆投訴舉報,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哄擡物價、不明碼标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日曝光第二批10宗典型案例,涉及哄擡口罩、消毒液、大米等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标價等行為。點擊查看首批公布違法案件。
案例一
佛山市恒納大藥房涉嫌哄擡部分藥品價格案
2月13日,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衆舉報,對佛山市恒納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房對翰邦堂牌酒精棉球和雲南白藥牌闆藍根顆粒大幅漲價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擡物價的違法行為。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佛山市家興大藥房涉嫌哄擡消毒液價格案
2月7日,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佛山市家興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确正”牌消毒液在進貨價的基礎上大幅漲價銷售。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構成哄擡物價的違法行為。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佛山市康諾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馬齊分店涉嫌哄擡水銀體溫計價格案
2月8日,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佛山市康諾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馬齊分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分店從2020年2月2日開始,大幅漲價對外銷售水銀體溫計。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構成哄擡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南海區九江鎮伽潤百貨店涉嫌哄擡米價案
2月1日,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衆舉報,對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伽潤百貨店檢查發現,該店在疫情期間對廣西小農粘(15kg)大幅漲價,且沒有明碼标價對外出售。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違法行為。同時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标價的違法行為。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李某某涉嫌通過網絡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口罩價格案
2月7日,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環市派出所移送的案件線索,經檢查發現,李某某對外銷售口罩,涉嫌通過網絡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口罩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擡物價的價格違法行為。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六
佛山市禅城區永興隆美容美發用品店涉嫌哄擡消毒水價格案
2月4日,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對佛山市禅城區永興隆美容美發用品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大幅漲價對外銷售桶裝消毒水。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的有關規定,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佛山市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七
佛山市順盟堂藥業有限公司順德二分店涉嫌哄擡口罩價格案
1月29日,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巡查發現,佛山市順盟堂藥業有限公司順德二分店從1月29日開始,對保為康舒适型防護口罩、保為康防塵口罩在進貨價的基礎上大幅漲價對外銷售。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構成利用其他手段哄擡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
案例八
佛山市南海區官窯意衆藥店涉嫌哄擡口罩價格案
1月28日,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佛山市南海區官窯意衆藥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通過查詢該藥店後台銷售記錄發現,該藥店銷售的口罩為“冠桦口罩”,經比對,相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之前,該口罩商品的進銷差價率大幅提高。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涉嫌構成哄擡價格違法行為。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九
佛山市高明區神康大藥房涉嫌對藥品和消毒産品不明碼标價案
1月31日,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佛山市高明區神康大藥房對外銷售藥品和消毒産品時,未按規定明碼标價。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标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整改,并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十
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仁康藥店涉嫌對乙醇消毒液不明碼标價案
2月4日,三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對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仁康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漓峰乙醇消毒液”沒有明碼标價。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構成無明碼标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三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此外,南海區、大瀝鎮各級執法部門也加強各種民生商品價格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大瀝鎮工商局查獲40萬個過期口罩
2020年2月10日,根據群衆舉報線索,南海區大瀝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同鹽步派出所、平安社區,對位于南海區大瀝鎮鹽步聯安東塘大街19号的倉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倉庫為楊春培在南國小商品城經營的佛山市南海弘永勞保用品經營部的倉庫,倉庫内存放約1000多箱口罩,每箱20盒,每盒20個口罩,該批口罩的包裝陳舊,部分口罩發黃發黴,包裝盒底部标有“Date de fabrication 200910”“expiry date:2012/10”文字,經初步翻譯,上述文字中文為“制造日期 200910”,“到期日:2012/10”。該倉庫内存放的口罩涉嫌為過期失效産品。
經現場清點,該倉庫内共存放上述口罩443800個,鑒于該案涉案物品貨值已達到法律規定的追訴标準,我局現場将該案交由公安部門進行立案查處,涉案的過期口罩443800個由公安部門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路邊銷售三無口罩?查!
2月5日,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劉銘謙同志帶隊暗訪大瀝鎮南國小商品城,重點檢查南國小商品城周邊是否存在群衆反映的兜售三無口罩的違法行為。
在該商品城周邊,有兩人正利用車輛,在路邊向群衆兜售口罩。經查,當事人官某在路邊銷售的口罩為三無産品(無生産廠名,無生産廠址,無生産衛生許可證編碼),當事人涉嫌存在無照經營、銷售三無産品等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場暫扣了帶有“facemask”标識的口罩15盒(50個裝)、“保為康”标識的KN90口罩10個、“保為康”标識的防塵口罩3袋(10個裝)、“保為康”标識的帶閥透氣口罩6個、帶日文标識口罩20個、“威尼”标識的KN95口罩1個、“3M9002A”标識的口罩2個、“偉輝”标識的口罩6個、普通防塵口罩40個,合共865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舉報方式
佛山将繼續嚴厲打擊各種民生商品價格違法行為,全力保障民生商品價格穩定!
來源:佛山市場監督、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南海大瀝微信編輯小組 李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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