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羅先生前段時間買了輛廣本歌詩圖,賣家言之鑿鑿保證是輛放心車。但直到去上牌辦保險時,傻眼了——
這倆車發生過翻溝事故,面目全非。眼前看到的,從頭到尾都被改頭換面了一遍!最後呢,因賣方構成欺詐,羅先生穩穩地以一賠三,反賺50萬...
賣家承諾的放心車
竟出過翻溝事故,幾近報廢!
羅先生,30多歲,生意人。去年9月10日,羅先生在杭州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裡,看中了一輛二手的廣本歌詩圖,車齡三年,裡程正常,車況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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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楊老闆對三倍賠償的說法也提出了異議。楊老闆辯稱,自己不是經營戶,與羅先生之間隻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二手車轉讓,所以不應該适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對商家的懲罰性賠償規則。
不過,羅先生代理人出示了楊老闆的二手車交易名片、POS機刷卡記錄,以及此前調解中楊老闆自己承認是老闆的錄音等,用以證明楊老闆是經營者。
法庭判決:欺詐成立,退一賠三!
該案系國内首例
江幹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車輛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理賠款高達18萬元,足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及轉讓價格。
而雖無證據表明楊老闆明知是事故車卻故意隐瞞,但楊老闆沒有按照上述法規盡到核查義務,也沒有提醒買家無法核查和可能存在的隐患,相反卻向買家承諾無重大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認定該楊老闆構成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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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終判決雙方交易解除,羅先生退車,楊老闆則退回購車款,并按照退一賠三賠償49.5萬元。
據悉,該案是國内首例二手車交易欺詐支持退一賠三的案例,目前判決已經生效。(案件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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