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标準強調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要求建立職責明确、運作規範、文件化的監控管理體系,通過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和運行程序來達到環境目标和指标,實現環境方針。這套體系如果實施得當,将會在較的時間内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并有助于企業擴大市場份額,提高産品附加值,實現經濟和環保可持續性協調發展。從根本上講,這與我國外經貿所倡導的“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經濟轉變”的兩個根本性轉變,“以質取勝”和“外經貿名牌戰略”是完全一緻的。因此,我們應當從戰略的高度看待ISO14000,并将其納入我國的外經貿發展戰略。
首先,應該高度重視ISO14000工作,将其作為一個能夠促進國際貿易,有利于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工具,抓緊推廣和實施。從以往ISO9000推行的經驗來看,那些及早動手,深刻理解和實施标準精髓的企業都是最大的受益者。在ISO14000推行工作工作中也應借鑒這種做法,及早研究,及早決策,抓緊推廣,認真實施,注重吸收國際成功經驗,并結合國情和企業實際,解決我國企業的實際問題。
其次,開展ISO14000工作應從“利國、利民、興業”的角度出發,才能達到最終的目的和取得最佳的效果。對于ISO14000标準在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擴大出口,改善環境狀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各方面基本上已達成了共識。關鍵是在ISO14000認證的推廣和實施過程中,政府、企業、認可機構、認證機構、咨詢機構、環保科研機構、采購商等相關各方要加強溝通,緊密協作。要多考慮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優秀民族企業的利益,而不囿于部門或機構的小利益,密切配合,才能将ISO14000這塊蛋糕做大、做好。這樣,既有利于ISO14000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也使得參加ISO14000工作的社會各方盡快地得到各自的回報。
最後,還應全面地看待ISO14000标準。既要看到它的先進性、科學性,代表未來一段時期環境管理的發展方向。同時,ISO14000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除了要求企業在其環境方針中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持續改進作出承諾外,并不規定環境表現的絕對要求,因此兩個從事類似活動但環境表現不同的企業,可能都達到ISO14000标準要求。因此,可以通過符合本地區而非出口市場所在國的環保法律法規來達到ISO14000要求,體現了貿易的對等原則,有助于消除貿易壁壘。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西方發達國家都是在非常好的環境管理經驗、環保科技的基礎上采用ISO14000标準的,在這一點上,包括我們在内的大部分發展我國家與西方發達國家并不處在同一起跑線上,這種劣勢有可能通過西方發達國家的嚴格立法和貿易政策轉化成對我出口産品的貿易壁壘。為此,我們應當努力迎頭趕上,盡快實施ISO14000标準,同時還應通過雙邊和多邊貿易協定等國際談判方式,據理力争,以求為我國的出口企業留出一段推行ISO14001标準,與國際接軌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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