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說,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查組近期向雲南、河南、廣西等地反饋督查情況,其中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參與弄虛作假的案例引人關注。
通過圍隔稀釋,幹擾國控水質監測點采樣環境,造成水質改善假象;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運營方在尾端投加化學藥劑,為了讓數據好看;環評機構層層包轉業務、憑空捏造報告等等,各種“花式炫技”讓人瞠目結舌。
如果不是督查風暴來襲,這些造假亂象不知道要何時才能被揭露和停止。
盡管在此之前,環保服務和監測造假案件就曾多次被曝光——就在前不久,生态環境部通報多起幹擾國控斷面水質數據案,但從現實看來,行業内那些涉嫌違法違規的企業并沒有要懸崖勒馬的意思。
被曝光的個案當然要嚴肅處理,以儆效尤,但同類案件的頻發也提醒我們,對該問題的反思不應止步于此,對市場化下的造假亂象亟需系統而全面的整治。
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緣何要冒險造假?當然是商業利益驅動使然。
當第三方服務機構與作為甲方的建設單位簽訂了相關合同,那麼就意味着前者接受了甲方的購買服務。對于環保服務機構來說,讓甲方滿意自身服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不過問題就在于,在常識看來堅持公共價值取向和專業獨立性的服務,可能并不是甲方所滿意的服務。換句話說,甲方所滿意的,隻是滿足自身需要、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服務,哪怕服務的提供有悖道德與法律。
在一個監管到位、良性競争的市場,為了一味滿足甲方需求而犧牲自身公信力和專業獨立性的企業,或難有立足之地。
但在一個監管缺位、市場失靈的市場裡,最常上演的就是“劣币驅逐良币”。
2015年起,環保監測等領域的“放管服”改革推進,環評機構資質取消、行政審批減少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繼出台,準入門檻的降低以及大量市場空間的釋放,導緻在這之後社會化的環保服務機構大量出現且水平良莠不齊。
激烈的競争讓環保監測及服務成為名副其實的市場“紅海”,哪家機構提供的服務“省心”“省力”還省錢,哪家機構就能得到更多甲方的青睐,繼而占據更大的市場份額,收獲更多的經濟利益。
加之在相關監管的缺位以及低廉的違法成本的“刺激”下,一些環保服務機構愈加有恃無恐,盲目追求經濟利益,環評造假、治污變護污,不惜成為環保違規企業和機構的幫兇。
環保衛士變“護污保镖”,滿足了畸形市場中買賣雙方的利益需求,但環境質量背後多以集體面貌出現的公衆利益卻被損害了,而且面對購買服務的買賣雙方,想要維護公共利益的公衆似又處于弱勢的一方。
要想維護公共利益、讓環保服務領域實現良性競争,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刻不容緩,而這也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要增加對違規企業和個人的懲處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過去囿于适用法律依據的不足,相關處罰難有威懾力,現今這一情況有了改觀,環境監測造假已于今年3月起入刑,其在司法實踐中的盡快适用将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為了堵住違法公司換個“馬甲”繼續造假的漏洞,還應在處罰公司的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懲處,通過信用管理或“黑名單”等制度,讓有職業污點的人在行業内寸步難行。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還應厘清權責邊界,無縫銜接監管鍊條各環節,在人力資源、技術支持等各方面做好保障,不斷完善對該領域的規範和管理制度,切實打擊低價惡性競争等亂象,淨化市場生态。
公衆和輿論的監督作用也應得到重視,創造條件和途徑讓公衆和社會參與其中。說一千道一萬,關鍵還在于,切實将其落到實處,唯此才能擺脫“一放就亂”的困境,實現“放管服”的改革初衷,為紮實托舉美麗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轉自:光明日報客戶端 作者:莫潔 原标題:《環保服務變質造假頻發警示了什麼?》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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